2日,官渡區官南大道旁的李氏塑業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塑料顆粒,飄出廠外,涉嫌污染旁邊的明通河。
記者趕到現場發現,李氏塑業廠房外約10米的綠化帶披上了一層塑料顆粒覆蓋的“白衣”,味道刺鼻。明通河的水質較為渾濁,但并非呈塑料顆粒的乳白色。李氏塑業的負責人徐女士向記者介紹,塑料顆粒確系該廠排出,但符合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我們不希望塑料顆粒外飄,這是我們生產的原材料,飄出去的顆粒都是我們的經濟損失。因此我們也盡最大可能減少塑料顆粒外飄。但是實際操作很難確保一點也不外飄”。
徐女士介紹,這里是工業園區,離居民區很遠,對居民造成的影響很有限。“我們在這邊生產已經五六年了,環保部門每年都會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如果確實違規的話,恐怕輪不到市民舉報,環保部門就會治理我們了。”隨后,徐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官渡區環保局頒發的固廢、噪聲排放許可證以及年檢證明,二者均在有效期內。
隨后記者致電官渡區環保局。該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將派環境保護監察大隊,到李氏塑業調查了解情況。如有違規行為,將責令整改或依法處罰。
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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