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 月26 日,商務部官方網站公布2011 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企業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2011 年不僅進口允許量增加15%,而且企業申請進口的門檻降低。
降低的門檻包括:申請企業提供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證明材料,僅涉及海關和稅務,不再需要外匯證明;2009 年獲得成品油(燃料油)進口允許量企業的完成情況以海關統計為準,不再需要企業提供包括進口報關單復印件或進口環節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或進口外匯核銷單復印件等證明進口實績的材料等。商務部同時公布2011 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為2910 萬噸,比2010 年增加380 萬噸。(石華)
來源:中國石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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