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昨日繼續“發酵”,據媒體記者走訪滬上多家超市,“問題”酒鬼酒紛紛開始下架。據了解,上海地區聯華旗下所有門店,包括世紀聯華、聯華超市等都已全部下架酒鬼酒產品;農工商集團旗下包括農工商超市及賣場、好德、可的等3500家門店全線下架酒鬼酒產品。
就此,或許應該承認,雖然目前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的最后定論還未出爐,其對人們身體健康不利影響的風險也尚處于不確定狀態。不過盡管如此筆者認為,在當前風險還不確定條件下,“下架”,應是回避酒鬼酒相關產品、同時也是回避其他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風險首要選擇。
首先就消費者人身健康要求看,眾所周知,其實不但是指這次的酒鬼酒產品,而且應該是包括所有食品在內,只要發現其可能存在對人身健康不利影響,那就應該以“食以安為先”的原則作出停止銷售才是。而其中道理說來也簡單,因為在市場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不確定的前提下,如果仍然在市場銷售并一旦入口,那相關食品的安全風險就可能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產生直接不利影響。在此具體就以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來說,雖目前酒鬼酒塑化劑是否超標及其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尚還沒有權威結論,然對消費者身體健康安全要求講,食品安全的不確定狀況恰恰意味著可能存在對人體健康的不利風險。所以在此前提條件下,先行將相關“問題”食品下架,顯然應該是回避有關食品安全風險最好、同時也是首要的選擇。
還有就食品安全監管要求看,同樣眾所周知的是,“食以安為先”不僅是人體健康基本要求,同時無疑應是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門的一個核心工作原則。因為只有將相關的“問題”食品下架,才能將有關食品可能存在的對人們身體健康不利影響與消費者隔離,就此人們的身體健康也才能說真正有了保證。所以就此而言,也不僅只是指現在的酒鬼酒,而且還應該包括以后若有類似食品安全事件,只要相關食品與這次的酒鬼酒一樣存在食品安全不確定風險,那相關監管部門與商家就應該首先要將涉事的“問題”產品下架,以將相關風險與消費者隔離。而且,這也應該成為監管部門與商家應該、且必須遵守的一個原則。
所以,面對上海商家針對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所作出的下架行為,筆者在此真想說的是,無論就消費者人身健康還是以食品市場監管要求講,“下架”應當成為回避問題食品不確定風險首要選擇。
來源:工商時報 作者:周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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