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5月14日發布《全國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單位創建管理辦法》,啟動全國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單位創建工作,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鼓勵引導各地對標先進,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加快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中提到,全國生育友好城市是指以城市為單元,通過完善經濟、時間、服務、文化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努力實現群眾滿意、家庭幸福、社會和諧,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
全國生育友好單位是指以用人單位為單元,通過落實生育支持政策,為職工生育、養育、教育子女創造良好條件,支持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關系,努力形成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社會氛圍。
全國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單位創建每3年為一個周期,2035年結束。每個周期命名全國生育友好城市(地市級)不超過10個、全國生育友好城市(縣級)不超過30個,全國生育友好單位不超過200個。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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