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7年后,《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修訂又一次被提上議程。據悉,是否禁止非處方藥在電視、報紙、雜志等大眾媒體上發布廣告是此次修訂的討論重點。雖然距離新辦法出臺為時尚早,但這條消息觸動了不少制藥企業的“神經”。
日前,中國非處方藥協會發起座談會,藥企普遍認為,非處方藥品在大眾媒體做廣告是國際慣例,也是固有的銷售方式,且藥品廣告很多時候還能對消費者進行用藥指導。
盡管藥企苦衷多,違法藥品廣告泛濫仍是不爭的事實。記者查閱國家食藥監管局官網,今年各省(區、市)食藥監管部門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多達8.39萬次,16家單位未經審批擅自發布、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廣告宣傳。正因為違法藥品廣告太多,才促使監管部門下決心整頓。
市食藥監管局科技情報研究所專家表示,禁止非處方藥做廣告并不是打擊假冒偽劣藥的唯一辦法,可以從藥品批準的源頭上來規范,這樣效果更好。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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