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以下簡稱《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17日正式生效。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當天發表聲明,指出這是“一項歷史性成就”。
聲明說,《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建立了首個法律框架,用于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位于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國際社會現在有了“具有約束力的”全球規則,公平分享海洋遺傳資源帶來的益處,建立并實施海洋保護區,開展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并向最需要的國家提供能力建設和技術支持。
聲明說,《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填補了關鍵的治理空白,以確保所有人都能擁有可迅速恢復并富有生產力的海洋。該協定的生效標志著海洋事業發展的一個分水嶺時刻,對人類和地球、對國際合作、對聯合國而言,都是一項歷史性成就。古特雷斯敦促所有國家加入該協定,并呼吁國際社會迅速行動起來,全面落實協定。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談判進程始于2004年,于2023年6月以協商一致方式獲得通過,并于同年9月開放簽署。中國于2025年12月向古特雷斯交存《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批準書。(記者 潘云召)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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