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疫情下旅游企業經營困難,近日,云南迪慶州開展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工作,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
根據國家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轉發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迪慶州文旅局向各旅行社下發文件通知,決定向迪慶州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
此次暫退范圍為迪慶州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
根據有關要求,接收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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