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19日在上海發布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三項保險業監管新舉措,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涉及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
中國保監會近日下發《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這是中國保監會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落實國務院總體方案中有關簡化事前準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的具體實踐,是進一步創新制度、簡政放權的重大舉措。
《通知》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后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
“這是中國保險監管領域首次允許行業協會作為條款報備主體,創新了航運保險產品監管制度,鼓勵發揮行業組織優勢,有利于激發航運保險產品創新活力。”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
這是中國保監會有關“支持上海開展航運保險、發展上海航運保險協會”以及“支持保險公司創新保險產品”等政策的落地,是保險產品監管制度的重大革新,也是自貿試驗區保險市場的又一項制度創新。
這有利于發揮行業組織優勢,激發保險產品創新活力,將極大改善當前航運保險產品重復開發、重復報備現象,提升航運保險產品規范性和標準化,有效降低保險機構報備成本,極大地便利航運保險業務開展。同時,也有利于借鑒和引進國外成熟航運市場保險產品,提升國內航運保險的國際化水平,進而推動上海形成國際性航運保險中心。
《通知》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在自貿試驗區內的試點將對整個保險市場起到示范效應,對自貿試驗區內航運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的發展將起到極大推動作用。
《通知》取消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這是中國保監會首次取消對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是高管人員監管制度的重要創新。此舉有利于推動保險人才聚集,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目前,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已經聚集了包括中外資、產壽險在內的各類保險機構。截至4月末,保險業為區內6346家企業提供保險服務,覆蓋率近40%。提供財產險風險保障約5200億元,提供人身險風險保障約1850億元。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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