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創新型產業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適用范圍為城區的金山投資區、福興經濟開發區、福州市軟件園、馬尾科技園、倉山科技園。創新型產業包括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等具有顯著創新特征,以及從第二產業中分離出來的以產品研發、核心技術產品生產試驗為主的產業。
根據意見,原先產業用地按傳統工業項目的用地容積率審批(原則上不高于1.6),現在則結合福州市產業功能分區和布局結構,提高了創新型產業用地容積率(原則上不低于2.0),提升產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容積率上限按福州市政府批復的園區控規控制。(本報記者林茂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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