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修改了16條,新增了4條,刪除了1條。修改后的《規定》共33條。其中增加了關于逐步推行計量收費的規定,即市民多扔垃圾要多掏錢。這意味著廣州市動議已久的垃圾按量收費進入了立法議程。階梯式計量管理生活垃圾 據了解,目前廣州居民每家每月10元清潔衛生費和5元垃圾處理費的收費模式是從2001年開始實行的。2008年前,10元的保潔費由環衛站自行收,并作為日常的作業經費。
5元垃圾處理費直接上繳市財政,用于垃圾處理廠的運作經費。現有的垃圾收費模式存在幾個問題:其一是無法體現“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不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其二收費率不高。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廣州500萬戶居民統計,流動人口、機團單位不算在內,每月5元的處理費,一年就有3億元,但是全市只收到6千萬,收費比例只有20%多。
由于上述原因,廣州正醞釀對現有的垃圾處理收費模式進行改革。而草案的規定則將這一動議正式列入了立法議程。根據規定,城市生活垃圾實行排放者付費原則,并逐步推行計量收費。生活垃圾處理終端實行階梯式計量管理,并實施由垃圾產生區向終處理區支付生態補償費的機制。廣州市法制辦在說明中指出,《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計量收費管理辦法》已被列為2013年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建議正式項目。結合正在推進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也要做相應的調整。
擬購買服務處理餐廚垃圾
對于備受關注的餐廚垃圾問題,草案也進行了調整。在原來的暫行規定中,餐廚垃圾被分為廚余垃圾和餐飲垃圾,而且餐飲垃圾的處理由環保部門負責。而草案則規定餐廚垃圾包括廚余垃圾和餐飲垃圾統一由城管部門進行收運處置,并且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運輸由各區、縣級市環衛運輸車隊負責,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負責,并按照城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將垃圾運往垃圾處理場廠。
對此,廣州市法制辦在修改說明中指出,將來的餐廚垃圾收運體制有可能會改變,因此作出了上述調整。據廣州市法制辦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廣州正在制定餐廚垃圾的處理辦法,將會明確餐廚垃圾的收運體制,可能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通過招投標將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交給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來運作。
單位不分類最高罰2000元
草案還有另一處修改,即是根據執法部門的意見,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修改為對單位處以每次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據了解,原規定是按體積每立方米計算,但執法部門認為難以操作,垃圾要測量體積比較復雜,加之垃圾的體積還容易因為擠壓或者流失水分而發生變化,故按次計算更便于操作。
同時,由于《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已于2012年7月26日進行修改,廣東省的政府規章設定罰款的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加大對未按規定分類處置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行為的懲罰力度,增強威懾作用,將原規定的罰款額度由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提高至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過,草案對于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個人處罰額度則不變,仍然是每次罰款50元。
參與
社會公眾對修訂草案提出建議和意見的,請于2013年1月9日至2月8日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反映或提交。途徑有:
1.登錄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網站http://www.gzlo.gov.cn,通過網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見”欄目提交;
2.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政編碼:510032;
3.傳真號碼:83123286;
4.電子郵箱:gzlfgc@126.com。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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