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出臺實施鼓勵引導金融資本流向實體經濟的28條意見,利用財政杠杠引導金融資本流向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對縣域、農村金融給予特別扶持。
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黃勝杰介紹,為引導金融加強對實體經濟的支持,自治區財政將加大對金融產業的補助獎勵力度,加大“引金入桂”力度。對在廣西新設立并正式開業的總部級金融機構或分支機構,根據機構類型、組織形式和注冊資本情況,自治區財政將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100萬—1000萬元人民幣。
引導金融資源流向中小微企業是28條意見的主要著力點之一。意見提出,自治區人民政府每年對金融機構的獎勵和表彰將向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傾斜,并將小額貸款公司等新興金融組織納入獎勵范圍。同時,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量,自治區財政將給予經辦機構風險補助;對下崗職工、婦女等弱勢群體創業貸款,財政將建立擔保基金提供擔保并給予貼息。此外,政府將鼓勵民間資本金融融資擔保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以此促進中小微企業實現融資。
縣域、農村金融成為28條意見重點關注領域。今后,具有法人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廣西縣域新設分支機構、固定網點都將有望獲得財政補助,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也被納入財政補助范圍。意見還提出,對縣域涉農貸款,財政將按照業務增長情況給予經辦銀行獎勵。
據了解,這一意見目前已經印發執行,執行期限暫定3年。(記者王秋鳳)
來源:新華08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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