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增值稅起征點提高 近45萬戶個體納稅人受益


    作者:楊 凌    時間:2011-12-17





    12月16日,省國稅局提供的消息,經省政府同意,自今年11月1日起河南省調整增值稅起征點。

    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由月銷售額5000元調整為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000元調整為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由每次(日)銷售額200元調整為500元。

      為何調整起征點

    據悉,這次增值稅起征點調整,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要求,為納稅人減負,為個體經濟創造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

    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近期受國際經濟大環境影響,及國內原材料價格上漲與勞動力價格上升等因素,企業經營成本大幅提高,尤其是對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沖擊、影響較大。為此,國務院作出決定,加大財稅政策對這部分弱小群體的支持力度,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就是其中舉措之一。

      調整起征點意義何在

    據測算,本次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河南省未達起征點戶將新增28.9萬戶,全省有近45萬個體納稅人將享受到免繳增值稅優惠政策,約占全省個體納稅人的四分之三,預計年免繳增值稅近11億元。省國稅局征管處負責人說,這將大大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強其盈利能力和發展后勁,為其創造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

    此外,小型微利企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是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創造者,截至2010年底,全國個體工商戶和小型微利企業已達3452.89萬戶,潛在勞動力市場空間較大。這次起征點調整,不僅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也有利于擴大就業、推動下崗再就業及鼓勵個人自主創業。

    ▲▲相關鏈接

    起征點,又稱“征稅起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的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