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臺《山西省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提出將對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排全省前十的企業給予科研經費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400萬元。
據悉,山西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按國家獎勵額1:1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獲批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此外,山西將開展創新型縣(市、區)建設工作,對省級“創新型試點縣(市、區)”“創新型試點鄉(鎮)”進行評價認定,根據評價結果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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