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經營環境,減輕終端用戶負擔,近日,山西省發改委下發通知,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
通知指出,電網企業除向自備電廠收取系統備用費、過網費和向多回路供電用戶收取可靠性供電費外,為提供輸配電及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向電力用戶變相收取費用。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收費項目。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復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
通知強調,電網企業同一年度內已為電力用戶提供計量裝置校驗、復電服務超過三次且不屬于電網企業責任的,由用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屬于用戶的用電設施在進行檢修、檢驗、遷移、維修等產生的相關服務收費,由業主與服務單位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約定相關費用,電網企業不得強制指定或變相干預業主自主選擇服務單位。(李鴻忠)
轉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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