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這種車不得上路行駛,市民切勿輕信商家誤導
本報訊 6月20日,記者從太原市交警支隊獲悉,太原市決定從即日起開始清理整頓“非許可注冊三輪、四輪 (電動、燃油)機動車”上路行駛,重點查處正常人、非下肢殘疾人駕駛此類車輛,迅速遏制此類車輛上道路行駛,造成交通秩序混亂的現象。
目前,在省城街頭出現了一些只能容一人駕駛的小巧的三輪或四輪(電動、燃油)機動車。這種車既無牌照,又能見縫插針般從眾汽車縫隙間游刃而過,吸引了許多市民的目光。“這種車可以在一些公園等游樂場地使用,但不允許在街道上任意行駛。市民切勿輕信商家的誤導。”太原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
太原市交警部門表示,對不聽勸告仍擅自上路的,將加大處罰力度。駕駛拼裝機動車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及摩托車的,處以3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其他機動車的,處以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處200元罰款,并扣留車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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