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從山西省住建廳傳來消息,該廳近日下發《關于創建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起,各設區市每年創建至少1個創新項目。
《通知》明確,各市要立足于當地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狀況、氣候特點、文化特色,整合健康建筑、可持續建筑、百年建筑等理念、成果,引導超限高層建筑、綠色建筑等項目開展技術創新,在全生命周期BIM、鋁模板、裝配式、綠色建造及基于5G移動互聯網的智能化管理等技術應用方面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培育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征的創新項目。
省住建廳提出,對具備創建條件的項目,各市要提前介入,加強項目策劃、立項等前期準備階段宣傳引導,指導項目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創建方案,建立創新項目臺賬,確定專人盯辦,深化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服務和指導,及時總結創新技術應用情況,提煉科技成果;對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符合《綠色建筑創新項目技術指導清單(試行)》要求的項目,認定為創新項目;無符合要求項目的市,年度目標任務考核予以扣分;對落實創建工作措施不力,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張劍雯)
轉自:山西省住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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