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價機制,即成品油定價的過程方式、法則方案。2013年3月,國家發改委在第二次調整國內成品油價的同時,宣布了成品油定價新機制,這個新機制將更好地實現國內與國際油價的聯動與接軌。本文將對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的發展歷程及國際比較、新舊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對比以及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運作方式做一個概括性的介紹,以便于對該機制有個比較全面的了解和認識。
一、成品油及定價機制介紹
成品油是經過原油的生產加工而成的。可分為:石油燃料、石油溶劑與化工原料、潤滑劑、石蠟、石油瀝青、石油焦6類。 其中,石油燃料產量最大,約占總產量的90%;各種潤滑劑品種最多,產量約占5%。各國都制定了產品標準,以適應生產和使用的需要。成品油定價機制,即成品油定價的過程方式、法則方案。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主要涉及汽油、柴油2個油品。
二、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演變
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在1998年至今的15年間經歷了5次變革,主要演變軌跡是由計劃管制逐步過渡到市場化的過程。
(一)1998年:機制破冰時期
1998年6月3日,國家對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重大改革,改變了以往單一的政府制定固定價格的模式。原國家計委出臺《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按進口到岸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制定各地零售中準價,中石油和中石化“兩桶油”在上下5%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格。此次改革,確立了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油價變化相適應,在政府調控下以市場形成為主的價格形成機制。規定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按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此次機制改革,國家發改委沒有向社會公開核心的定價計算公式內容和掛靠的油種,新機制僅僅是調整時間縮短,社會公眾仍然無法對能否及時調整油價、是否調整到位等行為進行監督。
(二)2000年:掛鉤聯動期
2000年6月,我國政府對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改革,國內成品油價格開始進入與國際成品油市場“掛鉤聯動”階段,即國內成品油價格參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場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相應調整。此次機制改革,向國際、國內兩個石油市場價格聯動邁出了第一步。
(三)2002年:現行機制雛形初具期
2002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以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一攬子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根據基本雜費及國內關稅,加上由國家確定的成品油流通費用,形成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兩桶油”可以在中準價上下8%的范圍內制定具體的成品油零售價。當國際油價波動幅度在5%—8%的范圍內時,國內油價保持不變,超出這一范圍時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中準價。該機制簡稱為“三地成品油定價法”,其包含的掛靠油種、調價幅度等定價要素為以后的定價機制搭建了初步模型。
(四)2009年:22天+4%-“舊”機制時代來臨
2009年5月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當國際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汽、柴油價格。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80美元時,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于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時,采取適當財稅政策保證成品油的生產和供應,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之所以稱為“舊機制”,是和2013年的新機制對比而言的,此次機制改革,基于定價的“三地”油品較2002年的雛形做了相應的調整,至此,國內成品油的三大定價機制要素:調價周期、調價幅度、掛靠油種已經全部生成。
(四)2013年:實現該調就調-“新”機制時代降臨
2013年3月26日,國家發改委宣布了成品油定價新機制:首先,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其次,取消了國際市場油價波動4%才能調價的幅度限制;再次,根據國內原油進口結構變化,適當調整了掛靠油種。最后,完善價格調控程序。同時做好相關補貼工作。完善價格調控程序是本次改進的最大亮點,每10個工作日一到,該升就升,該降就降,可能意味著以后調價不需要再上報審批。調價頻率明顯加快,調價時間節點完全透明,這一改動既是亮點,也將使機制面臨行業內外、上上下下不少壓力。新機制使得油價在一定的周期內實現了“該調就調”。
三、我國成品油定價新舊機制對比
“舊”定價機制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22個工作日的調價周期較長,導致調價滯后,且長周期也使國內成品油市場有充足時間做出預期,從而助長成品油市場炒作、屯油等套利行為;二是4%的調幅會造成一段時間內油價上調與下調的不對等,實際上加劇了成品油價格的過快上漲;三是辛塔原油作為掛靠原油種類的參考價值下降,近幾年中國從印尼進口原油的數量大幅下降,從原油進口的角度看,辛塔原油已無太大參考價值。
根據國家發改委披露的新機制,國內成品油的三大定價機制三大要素全有變化,分別是縮短調價周期、取消4%的調價幅度限制以及調整掛靠油種。首先,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現行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其次,取消了國際市場油價波動4%才能調價的幅度限制。最后,根據國內原油進口結構變化,適當調整了掛靠油種。預計此次新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實施將會帶來兩大變化:一是油價調整將會比過去更加頻繁,二是國內成品油價格將會更好地實現與國際接軌。
四、國內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運作過程解析
了解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運作過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跟蹤和預期未來成品油的變化方向,在此就個人的研究和理解對這一機制的運行做一個簡單的剖析。
(一)機制運作過程
由于2013年新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核心方法與2009年開始實行的舊定價機制雷同,現從2009年的舊機制入手,對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運作程序進行解析。其核心是三地原油移動變化率的情況。
第一步:根據迪拜、布倫特、辛塔三種原油每天的價格計算一個平均價。這個價格一般是加權平均價,但權重未公布。
第二步:根據三地原油平均價計算其22日移動平均價。即以22天為周期,每22天算一個平均價格,按日期移動。
第三步:用三地原油22日移動平均價計算變化率。這一步有一個關鍵點,就是移動平均價是與哪一天或是哪一個階段價格的相比,采用的是上次調價日的三地移動平均價作為基準價。
第四步:考察計算出來的三地原油22日移動平均價計算變化率,如超過規定的正負4%幅度,國家發改委分別調升或調降國內成品油價。
由于不知道平均價的權重,我們一般可以按照平均權重去近似計算,但趨勢是一致的。先按照舊機制的22日周期計算近期的移動均價變化率(見圖2)。可見從這個舊機制的運作過程去考察,目前的油價是負向變化的,有調降的壓力,這個滯后性已經顯露無疑了,因為這段時間的油價是一個總體上升的過程。
然而針對新機制,其運作的核心過程與舊機制是雷同的,只是掛靠油種、周期和變化幅度限制發生了改變,大致如下:
第一步:根據掛靠的油種(調整后未公布具體油種)每天的價格計算一個平均價。這個價格一般是加權平均價,但權重未公布。
第二步:根據掛靠原油的平均價計算10日移動平均價。即以10天為周期,每10天算一個平均價格,按日期移動。
第三步:用掛靠原油移動平均價算變化率。這一步有一個關鍵點,就是移動平均價是與哪一天或是哪一個階段價格的相比,采用的是上次調價日的移動平均價。
第四步:考察計算出來的10日移動平均價計算變化率,根據實際的情況,國家發改委分別調升或調降國內成品油價。
可見,自4月25日調價至5月10日,國際油價10日移動均價變化率持續升高至接近3%,而我國發改委也恰在此時調升了國內的汽油和柴油價格。而此次調價之后,截至5月20日的7個工作日以來,10日移動均價的變化率小幅波動,基本位于(-0.25%,0.05%)之間,預計近期成品油調價的可能性不大。
(二)成品油價格調整歷史過程
2012年以來,我國共對成品油進行了12次調整,其中2012年一共8次調整,2013年至今一共4次調整。2013年3月27日在進行成品油調價的同時,也調整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此后,不論國際油價變動幅度多少,國內成品油每10天調價一次,該降就降,該升就升,但遇到每升調整價格不足5分等特殊情況則暫停調價或往后順延。
來源:金投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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