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17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正丙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繼續按照商務部2020年第46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陶氏化學公司為254.4%,OQ化學公司為267.4%,其他美國公司為267.4%。(記者 劉穎 高媛)
轉自:央視新聞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