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為活性炭企業注入“強心劑”


    時間:2013-01-11





    《規定》的出臺給煤炭集團提出了新的課題,必須改革現有的采煤方式,再也不能粗、精不分,使極為稀缺的活性炭原料煤只當作普通的煤炭出售了。”1月6日,山西懷仁環宇凈化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孫研這樣告訴記者。



    孫研所說的《規定》,是指2012年12月20日國家發改委出臺的《特殊和稀缺煤類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提出,國家對特殊和稀缺煤類實行保護性開發利用,堅持統一規劃、有序開發、總量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則,禁止亂采濫挖和浪費行為。該規定自2013年1月9日起實施。



    此《規定》的出臺,為發愁于煤源無法保證的山西活性炭企業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規定》第二十條指出,經洗選加工的優質特殊和稀缺煤類應當優先用于冶金、化工、材料等行業。限制特殊和稀缺煤類作為燃料直接利用。這與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精神相契合,我認為這不是發改委一種應景式表態和作秀,而是源于國家對能源現實需求和對稀缺資源保護理性抉擇。”北車集團同車公司煤化實業公司發展部部長劉鵬飛激動之情溢于言表。



    劉鵬飛說,如果能夠把活性炭原料煤單獨開采、單獨銷售,再加上政府的一些制約措施,把這部分稀缺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大同活性炭企業就再也不用為原料經常“斷炊”而憂心忡忡了。

    “這個《規定》的出臺可以說給山西煤質活性炭企業的生存發展發了一張通行證,有了它,山西煤炭企業將會進一步提升工藝技術,保護煤基活性炭產業的原料來源。”山西華青活性炭集團公司總經理湯興軍興奮地說:“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合理開發。這是黨中央針對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對礦產資源的剛性需求不斷加大、對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及生態環境建設提出的新的明確要求,是煤礦企業今后相當一個時期的奮斗目標。”



    華青活性炭集團是大同活性炭的龍頭企業,該集團承擔實施了多項國家和省市的科技創新項目,并獲得了3項國家發明專利、4項實用新型專利,其壓塊活性炭被國家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公司主導產品水處理煤質活性炭和脫色煤質活性炭獲得了國家發明專利,專門應用于各水廠飲用水的深度凈化處理,填補了國內煤質活性炭應用于食品行業的空白。



    “有了《規定》,我們發展活性炭系列產品的信心更足了。我們要在現有的科技研發的基礎上,實現產業終端的升級。”湯興軍這樣告訴記者。他說,公司規劃將企業從一個單純的生產型企業,轉型為活性炭行業產品+服務+設備的綜合供應商,打造成為國內水處理、大氣處理、食品行業活性炭產品及家用環保活性炭產品領域規模最大、技術最先進、銷售網絡最健全、增值服務最多的綜合環保產業集團。

    據了解,目前全球最大的活性炭企業美國卡爾岡公司,已經在大同建成活性炭加工企業,原準備擴大投資并實施收購企業行動,但受制于原料煤供應緊張無法長周期生產,現已經破產;原大同市城區的國有企業三星力源活性炭公司也因原料煤緊缺,企業難以為繼,加之城市建設的因素不得不選擇破產。

    “干了大半輩子活性炭行當了,我深知煤基活性炭在飲用水凈化、污水凈化等方面技術最成熟,特別是當今世界各國高度重視廢水處理、空氣凈化,活性炭產業在寧夏、新疆等地規模不斷擴大,其作為自來水、污水和空氣凈化的理想吸附材料,國內消費市場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區,國外用戶更是趨之若鶩。”原大同市城區的國有企業三星力源炭素廠廠長荊磊崗對記者說,如果按照國家發改委這項《規定》嚴格執行下去,制造活性炭的原料煤得到保證,他一定要把廠子里原有的技術人才、拳頭產品、市場優勢等重新整合,重振活性炭雄風,把這一產業做大做強。

    來源:中化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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