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月30日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國對部分化肥產品按35%的暫定稅率征收出口關稅,并征收75%的特別出口關稅。如何解讀該消息?本網采訪了宏源證券化工研究組。
宏源證券表示,2008年12月1日起,我國對化肥行業分淡季2009年1、6、7、11、12月份征出口關稅35%,加征特別關稅為10%,旺季2009年2、3、4、5、8、9、10月份征出口關稅35%,加征特別關稅為75%。此次財政部公告的稅收政策,對比去年差別在于高稅率期限的延長。12月份為傳統淡季,化肥出口量較大。此項政策的推出,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首先是天然氣供應不足,目前國內化肥庫存量較小,出口量過大將影響到明年春季農業用肥;其次近來農產品價格漲幅較大,明年春耕用肥需求將有一定提升。宏源證券表示,此政策出臺的最明顯影響是,化肥企業出口受限,盈利空間受到部分的擠壓。
來源:宏源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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