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資源價齊聲“喊漲” 定價機制亟待調整


    時間:2010-11-23





    艱難推進的能源價改,將再度成為新一輪改革的攻堅重點。“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系”。

    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齊聲“喊漲”的能源價格已經成為中國最引人注目的漲價“風景”之一。從成品油價格改革,到年中陸上天然氣價格上調,再到近期國家發改委就居民用電階梯式電價公開征求意見,能源價格已呈輪番上攻之勢。

    目前,煤、電、油、氣的價格調整只是擴展了資源“成本”的范疇,在定價模式上并沒有脫離以往“成本定價”的舊有思維方式。成本上漲驅動下,企業提價愿望強烈,能源資源價格已經陷入了循環上漲、漲易跌難的“剛性”上漲軌道。

    “闖關”陣痛

    國家發改委在9月份已開始醞釀晉、陜、冀、魯等7省上網電價的上漲方案,但漲價方案遲遲未能出臺。10月26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又對外公布,煤價上漲導致東北三省火電企業加入“虧損大軍”。

    2010年5月31日,國務院同意了國家發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今年要“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隨后,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噸提高了230元,提價幅度近25%,這被視為與國際接軌的第一步。到今年年底,西氣東輸二線將通氣,而來自中亞的進口氣價高達2元/立方,比國內價格高出1倍。雖然價格較高的進口天然氣目前僅占全國消費天然氣總量的不足10%,但未來該比例將越來越大,業界預測2020年中國天然氣市場缺口將高達900億立方米。以此來推算,天然氣的繼續漲價似乎已難以避免。

    能源產品價格改革挺進深水區的同時,漲價的陣痛恐已無法避免。

    爭議“成本定價”

    在天然氣近年來的幾次漲價之外,更受人們廣泛關注的是,調價方案中同時推出的“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的政策。按此聯動方案,天然氣銷售價格隨著出廠價格漲跌同時間、同方向調整,調整的額度按聯動公式計算。這意味著,只要天然氣上游供應商價格調整,下游銷售價格將按照聯動公式相應進行調整。

    這一價格調整,在其他資源產品定價機制中并不罕見。在“煤電聯動”的機制之中,國家發改委亦對調價的時機和幅度有絕對的掌控權。其調價的依據,多為企業所上報的成本。有分析人士認為,國有壟斷企業冗員眾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等諸多問題,可能會以“上下游價格聯動”方式傳導給下游消費者。

    有關能源產品價格改革問題,相關領域專家和學者不乏爭議。很多學者認為,能源產品價格改革強調資源有償使用是正確方向。但照此思路,基本上只是擴展了“成本”的范疇,在定價方式上并沒有脫離以往“成本定價”的思維方式。

    防止惡性循環

    水、油、氣、電領域,基本還是處在全國性巨頭或地方大型企業的壟斷中,缺少充分市場競爭。政府主導的價格改革,往往就演變成企業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之間的討價還價,結果是企業成本漲多少,價格就提多少,企業成本增加轉嫁給了消費者買單。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價格是一個經濟性的問題,能源產品價格提高了,會對能源的需求產生影響,但不是直接的;實現節能的目標,需要進行全方位的規劃。

    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最終目的,當是改革當前不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使價格能夠真實地反映資源短缺程度和市場的真實供求關系。在“成本+利潤”的定價模式下,企業要出高價的沖動非常強烈且很容易得到滿足。如何讓定價機制更加透明、更加市場化,是改變目前資源價格循環上漲、漲易跌難困局的方法之一。

    “能源價格改革不能只是單純的漲價,高價格解決不了資源性產品存在的供需短缺、分配不均的問題,也難以從需求側管理好資源消耗。推進價格改革的下一步,需要加快培育健康發展的市場主體,逐步放松價格管制,以市場競爭最終取代政府的價格管制。”能源研究所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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