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肥料希望獲得“身份證”


    時間:2010-10-09





      “由于相關標準的缺失及肥料登記制度不夠靈活,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新生肥料品種難以獲準登記,阻礙了一些先進科研成果的產業化進程。”在全國第15屆新型肥料技術研討會閉幕之后,江蘇省農科院資環中心研究員邵建華等專家昨天呼吁有關部門完善管理規章制度,以適應業界科技創新的步伐與需求。

      邵建華昨天告訴記者,那些已經得到規模化推廣的肥料,如氮磷鉀單元素肥、復合肥、復混肥等“大路貨”,以及緩控釋肥、有機肥等發展較早的新型肥料,由于具備了相應的標準,基本不存在登記難的問題;而一些面世不久的新生肥料品種在登記過程中通常需比照現有產品進行檢測、化驗等程序把關,由于在組分、外觀、性能等理化性狀方面的獨特性導致歸類困難,因而無法按照現有產品目錄進行登記。他建議相關管理部門根據新產品開發的特點,對于一些不同于傳統產品的新生肥料,按照理化性狀先進行初步登記,并允許其在一定區域范圍內試點。

      內蒙古遼中京化工公司總農藝師錢大明對此持一致的觀點。他指出,近年來紛紛涌現出來的腐植酸包裹尿素、有機氮肥、復合中微量元素肥、藥肥合一葉面肥、低碳肥料等新品種,就是因為同樣問題而無法登記。這些新生肥料往往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既得到業內專家的肯定也受到消費者的青睞,但面臨著在萌芽階段即遭到扼殺的風險。錢大明表示,絕大多數新產品在開發的過程中,已經在生產工藝、檢測方法、應用領域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規范,管理部門應鼓勵其建立經專家認可的標準,為真正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營造發展空間。

      另外,兩位專家對于新型肥料的標準問題也提出看法,表示“肉要露出來,不能埋在飯碗里。”譬如,與早期的BB肥標準類似,前不久完成修訂的復合肥標準規定:中微量元素可以添加但不能在包裝上標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多元復合肥的發展,與國家提倡的平衡施肥原則不一致。他們認為,制訂肥料產品標準不能僅靠化工專家,還應聽取農業專家的意見,這樣才能將生產與應用環節真正對接起來,適應肥料發展的現實需求。


    來源:中國化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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