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獲悉,工信部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對完成甲醇汽車試點運營的試點城市組織開展驗收工作,要求試點城市抓緊做好本地區試點驗收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并及時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在試點運營工作結束后,應按要求抓緊完成各項相關檢測工作,對試點采集技術數據進行全面匯總整理和分析,盡快做好驗收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參與甲醇汽車試點工作的甲醇汽車制造與運營、燃料供應與加注、數據采集等單位,分別完成本單位試點工作總結報告。試點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完成試點總體工作總結報告。
上海、長治、西安、寶雞、榆林等已完成試點運營工作的城市,請于2017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正式提出驗收申請。其他試點城市請在完成試點運營工作后1個月內,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正式驗收申請。
甲醇汽車試點地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收到試點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正式驗收申請后,抓緊組織專家對試點工作進行現場驗收,對試點總體工作進行審議和評定,形成預驗收意見,完成預驗收。在完成預驗收后1個月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收到試點地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驗收申請后,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現場驗收,并召開試點工作驗收會,對試點總體工作進行審議和評定,形成專家驗收意見,完成試點驗收。
來源:中化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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