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Kanoria Chemicals and Industries Limited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季戊四醇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40日內向印度調查機關提交書面信息、聽證會請求、調查問卷答卷、評述意見。
本次,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4月~2016年3月,損害調查期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及傾銷調查期,涉案產品為印度海關290542稅號項下產品。
資料顯示,2005年2月,印度對原產于中國和瑞典的季戊四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2月,印度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2006年2月2日,印度對進口自或原產于中國和瑞典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傾銷調查肯定性終裁。2010年3月26日,印度對涉案產品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1年6月14日,印度對華季戊四醇發布繼續征稅令,稅率為515美元/噸。
來源:中化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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