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155項行業標準及3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公示內容顯示,《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道路試驗方法及要求》等3項汽車行業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已完成,將在征求公眾意見并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實施。
《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道路試驗方法及要求》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的道路試驗條件、試驗方法及要求,適用于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M類、N類汽車,其他車輛類型可參照執行。《汽車信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規范》規定了汽車信息安全應急響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方法,適用于相關組織開展的汽車信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包括準備、核驗、處置、恢復及事件后處理等各階段工作。《智能網聯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特有的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和信號裝置顯示顏色的基本要求,適用于智能網聯汽車。(記者張文禮)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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