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對風電設備企業補貼仍將持續


    時間:2011-06-14





      6月7日,美國駐世貿組織大使RonKirk對外表示,中國已同意停止向國內風電設備企業采購補貼。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某研究員表示,“取消補貼”的說法不屬實,媒體理解有誤。他說,多輪磋商最終形成的統一認識。廢止財政部2008年形成的 《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對符合支持條件企業的前50臺兆瓦級風電機組,按600元/千瓦的標準予以補助。在此補助標準中,整機制造企業和關鍵零部件制造企業各占50%,并重點向關鍵零部件中的薄弱環節傾斜,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新產品研發。

      前述研究員指出,財政部這樣“以獎代補”的政策,歷來被美國認為是他們風機出口中國的最大障礙。他說,“十二五”期間,國家對風電設備企業的補貼還將持續,具體措施尚不明朗。

      風電企業羽翼漸豐

      2008年上述暫行辦法出臺之后,經過3年多的歷練,中國風電設備企業羽翼漸豐,“目前具備相當的競爭力,已經形成了產業化”。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中國風電設備企業今天已經有足夠實力“走出去”。

      但由于美國風電設備價格高昂,難以與有強大成本優勢的中國風電設備相抗衡,因此,對于中國風電的“躍進”,美國未免畏懼。

      去年10月,美國啟動了對中國清潔能源有關政策和措施的“301調查”,認為中國給予新能源企業大量補貼,并在新能源項目招標中排斥美國企業。

      該項調查涉及中國的風能、太陽能、電池及節能汽車行業,風能首當其沖。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曾表示,現在中國政府對 “走出去”的風電企業沒有任何補貼,而要看企業能不能適應當地的情況。

      研發不足是短板

      林伯強表示,假若取消之事確鑿,將對中國風電設備企業走出去多有裨益。

      林伯強認為,我國風電技術水平仍亟待提高,自主研發不足,產品更新換代太慢,都影響著這一行業的可持續性。他說,我國的風電設備仍以“價廉”為競爭點,整體上遠不如國外同類設備。

      北京交通大學新能源研究所所長姜久春曾表示,中國風能發電基礎研發投入不夠,產業發展與歐美仍存較大差距,國內科技界、產業界應注重創新。

      基于此,前述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指出,未來我國仍將對風電設備企業予以支持,對研發等適度補貼。

      若無補貼影響甚微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李昂表示,中國風電已走過了起步階段,即使取消一些補貼,影響也不大。但未來還有更多可再生能源需要財政、市場等的支持。

      2010年底,中國取代美國成為全球風電最大的裝機國。李昂說,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未來面臨的國際競爭恐怕更多,需要做好應對準備。

      “硬朗”起來的中國風電設備企業將在很長時間內,在海外維持價格優勢。林伯強認為,即便沒有補貼,對我國風電企業“出海”也幾無影響。

    來源:中國投資咨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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