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業變革:互聯網金融分業監管格局初現


    時間:2014-06-30





      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一方面給人們帶來了更大的便利和更多的選擇;但另一方面,由于監管缺失,也帶來了一些從未有的風險。有鑒于此,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呼聲從未止歇。

      雖然,目前關于互聯網金融,實質性的監管舉措尚未完全落地,但是某些監管框架已逐漸明晰,比如眾籌對口證監會,P2P由銀監會牽頭管理。隨著各項政策的步步推進,我們有理由相信,2014年將成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元年”。

      互聯網金融正從投、融資兩端深刻地改變著金融業態。如果說以余額寶問世為代表,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那么隨著越來越多的風險開始暴露,2014年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則是“監管元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近一年來的監管軌跡發現,隨著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話題的討論不斷深入,其監管框架也正在逐漸明晰起來。

      爭論不休的監管話題/

      2013年無疑是互聯網金融最火爆的一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的加速,配套監管政策的缺位這一問題也日益凸顯。

      或基于此,在去年6月29日舉行的2013陸家嘴論壇“金融互聯網發展的前景”專題會上,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目前是各管一段的狀態。銀監會正在研究出臺電子銀行的法律法規,建立自己的行業標準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要求,并提及“今后對P2P信貸市場的管理也在考慮相關的法律法規”。

      同年7月1日,央行在北京舉行網絡信貸專題座談會。隨后,經國務院批示,央行牽頭成立“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小組”。當年12月3日,更是由央行下屬協會發起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如果說2013年監管層側重于對互聯網金融的調研和觀察,那么,對各種業態形式如何監管則成為2014年各方關注和爭論的焦點。

      2014年1月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107號文 《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將新型網絡金融公司即互聯網金融歸入影子銀行范疇;并且明確了央行的監管主體地位。

      然而,接著關于以“余額寶”類貨幣基金產品是否應該被取締,是否應該繳納存款準備金的話題成為各方議論的焦點。不過,在全國兩會期間,央行行長周小川明確表示,余額寶等金融產品肯定不會取締,只是未來有些政策會更完善。而且政府工作報告中也首度提出 “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但全國兩會之后,先是個別支付機構線下二維碼支付和虛擬信用卡業務被暫停,繼而央行披露《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緊接著央行宣布處罰10家支付機構,一時之間互聯網金融領域大有風聲鶴唳之感。

      到了3月24日,央行官方網站對熱議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作出回應。央行強調,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終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互聯網金融協會也會抓緊成立。

      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討論,便在這種起起伏伏中進行。

      眾籌、P2P分業監管格局初現/

      根據網貸之家發布的2013年P2P行業數據,全年行業總成交量為1058億元,較2012年約200億元的規模呈爆發式增長。同時,共有74家P2P平臺出現提現困難或關停。

      在此背景下,去年12月3日,央行下屬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起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會員包括75家機構。但次日,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主辦的互聯網金融論壇上表示,目前互聯網金融尚缺乏足夠的時間和數據支撐,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觀察期。由此可見,短期內互聯網金融還難以被納入監管。

      另外,雖然此前國務院已明確互聯網金融由央行牽頭監管。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直到今年4月,具體的P2P監管主體才最終明晰。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海南參加博鰲亞洲論壇時表示,為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范和監管,國務院已經決定由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

      緊接著,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在今年4月的發布會上表示,銀監會已開始啟動P2P監管細則的研究工作。他還進一步指出,P2P網絡借貸平臺,必須明確中介性質、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5月22日,銀監會召集國內知名P2P平臺負責人召開座談會,就行業準入、監管制度等問題征詢意見。5月25日,包括銀監會、央行在內的監管機構再次召集P2P機構,進行行業情況摸底。種種跡象表明,P2P行業的監管時代即將到來。

      相較于此前P2P監管歸屬的不確定性,眾籌一直以來均是由證監會進行調研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中國證監會首次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由此,利用網絡平臺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但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今年3月底表示,“股權眾籌模式有積極意義,證監會正在調研,將適時出臺指導意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金融風險。”這為股權眾籌的發展又帶來了一絲新的希望。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更是從一家眾籌機構人士了解到,眾籌監管細則可能會在6月份出臺。

      “寶寶”監管懸念/

      2013年6月13日,余額寶悄然上線并迅速得到市場青睞。但同年6月2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余額寶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部分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基于此,不少人士認為余額寶業務或面臨暫停。不過,當天余額寶對接的天弘基金發表聲明稱,余額寶合作各方會按照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后續備案工作,余額寶業務不會暫停。

      接著,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又指出,從模式上看,支付寶推出的余額寶屬于第三方支付業務與貨幣市場基金產品的組合創新,其各個業務環節均處于有效監管中。他強調,證監會作為基金銷售業務的主要監管部門,向支付寶提出了資金外部監督、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備案等業務監管要求。

      之后,各互聯網機構爭先效仿,相繼推出類余額寶產品,“寶寶軍團”快速擴容。

      不過,其后中國銀行業協會召集相關會員行研究銀行存款自律規范措施,考慮將“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存放銀行的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管理。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更是撰文指出,余額寶等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銀行存款應受存款準備金管理。這無疑給“寶寶軍團”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變數。

      不過截至目前,對于以余額寶為代表的“寶寶軍團”是否需要進一步監管,又會以何種方式監管等問題,仍是待解的懸念。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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