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關于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自今年6月1日起,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印花稅政策的明確,加上證監會此前發布的《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發行優先股發行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和《發行優先股募集說明書》等相關文件的出臺,目前來看,優先股推出的制度準備已基本完成。”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來看,不論是市場的迫切需求還是管理層的制度放行,優先股已經萬事俱備,只待發令槍響。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一并發布了《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票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在稅收方面,兩項政策都比照了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印花稅單邊征稅,證券出讓方按1%的稅率征收,對證券受讓方不征稅。這體現了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統一性,公平性和管理的便利性。”李大霄表示。
目前印花稅雖是單邊收,但千分之一的征收比重,相比券商的交易傭金還是偏高。李大霄表示,A股市場的稅收政策是時候做出一定的調整,今后要大力發展金融創新業務,降低交易成本是關鍵,為鼓勵長期投資,也應盡量減少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磨耗,該減免的還是需要減免。
來源: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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