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監會:人身保險費率形成機制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作者:袁序成    時間:2014-05-05





      2004年以來,保監會多次對人身保險費率形成機制改革進行探索,終于在2013年邁出關鍵性的一步。2013年8月,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正式啟動。2014年,人身險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將擴大范圍,分紅險、萬能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將啟動,并力爭年底前實現完全的費率市場化。在當前利率市場化加速推進的關鍵時點,有必要對壽險費率改革的歷程、主要思路、面臨的挑戰、風險防范策略、國際經驗借鑒等問題進行梳理。為此,本刊編輯部組織相關從業者對這些問題進行討論。

      人身保險費率改革醞釀已久,監管部門在十多年的時間里先后四次推動費率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由于涉及根本利益、觸及深層機制,改革遲遲未能邁出最關鍵的一步。在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實踐中,中國保監會將費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改革作為首要任務。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目的,以防范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為底線,以穩中求進為原則,中國保監會提出了分步改革的整套方案,并在報經國務院批準的基礎上于2013年8月正式啟動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自此,保險業在探索人身保險費率形成機制改革的道路上邁出了關鍵性一步。

      費率改革啟動的背景

      保險費率即保險產品的價格。人身保險產品定價的關鍵因素是預定利率,即保險公司承諾給客戶的到期收益率。以客戶的到期收益率是否確定為衡量標準,一般將人身保險產品分為普通型和新型產品兩種。普通型人身保險是指保單簽發時保險費和保單利益確定的產品,主要為傳統的風險保障業務,向消費者提供生、老、病、死、殘等各類保障服務。新型人身保險產品的到期收益率在保單簽發時不確定,主要受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高低的影響。

      我國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政策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1997年以前,在監管上對保險產品定價沒有限制,保險產品價格完全由保險公司自行確定,預定利率主要參照銀行利率水平確定。在當時的高利率環境下,人身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也非常高,曾經達到8.8%,一些地方性產品的預定利率甚至超過10%。隨著國家連續8次下調銀行存款利率,高預定利率保險產品的風險逐漸暴露出來。由于當時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主要是銀行存款,低投資收益和高預定利率之間的差額,使保險公司遭受了嚴重虧損,也就是利差損。1997年以來,當時的保險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開始對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水平進行限制,1997年11月規定預定利率上限為6.5%,1998年9月又下調為5%。1999年6月,為進一步規范產品定價、防范利差損風險,保監會對人身保險產品費率實行嚴格管制政策,規定了2.5%的預定利率上限。

      在當時的市場環境下,對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進行管制,在引導公司理性經營、促進市場規范競爭、防范化解保險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變化,費率管制政策的問題和弊端逐步顯現,急需進行改革和完善。

      費率改革的必要性

      費率改革不僅是壽險業適應外部環境變化和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必然選擇,更是壽險業自身加快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是費率改革有利于壽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嚴格的壽險費率監管制度使保險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時難以作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可以預見的是,在中國保險市場今后的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遭遇像市場利率變動、風險環境因素改變等市場環境變化的問題。推進費率改革,可以使保險公司在面對這些市場環境變化時能及時調整費率,適時規避風險,進而促進壽險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是費率改革有利于形成充滿活力的市場體系。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后,市場主體可以在定價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能夠從自身競爭優勢出發科學制定各種精算假設。投資能力強的主體在定價時可以設定較高的定價利率,風險控制能力強的主體則可以設定較低的賠付率,這樣有利于促使主體核心競爭力的培養,從而實現從單一的市場營銷競爭到多方位的核心經營能力競爭的轉變。

      三是費率改革有利于推進產品開發的改革創新。嚴格的費率管理會抑制主體創新能力的發揮,導致產品結構、產品形態以及銷售模式的雷同。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后,將倒逼主體重點發展自身擁有核心競爭力優勢的產品,從而形成特色化、差異化的產品結構、形態。

      四是費率改革有利于壽險業專業管理水平的提升。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后,產品的定價必然要建立在更加科學合理的精算假設之上,也必然會促進保險主體加強自身精算水平的建設,使產品開發、精算評估的工作更為專業、有效。

      五是費率改革有利于提升壽險業整體監管能力。嚴格價格監管占用了監管部門有限的資源,不利于保險監管部門開展更深層次的監管。費率改革后,后端的監管成為守住風險的底線,必將促使壽險業的監管重點從價格監管轉向償付能力的監管。

      費率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

      我國壽險業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已經并基本具備推進費率改革的基礎和條件。因此,在認真研究和廣泛論證的基礎上,保監會本著穩中求進的原則,制定了“三步走”的分步實施方案:第一步是先放開普通型人身險預定利率;第二步是放開分紅險和萬能險的保證利率;第三步是完全的費率市場化。

      2013年8月5日,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正式啟動,放開了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費率管制,基本構想是放開前端,管住、管好后端,通過后端影響或左右前端,有效調控前端合理定價。具體內容包括五個方面:

      費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此次費率政策改革不同于以往簡單地調整壽險預定利率,而是重點著眼于建立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人身險費率形成機制。放開前端,即將定價權完全交給保險公司,預定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環境和自身經營管理水平自主確定。管住后端,即管住準備金評估利率。在評估利率確定的情況下,預定利率越高,需要計提的準備金越多,并表現在償付能力報表中。一旦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監管部門將及時介入,防范化解相關風險。

      降低保障類產品的資本要求。傳統的風險保障業務是最為基礎的人身保險業務,也是保險業區別于其他金融行業的基礎。為支持保險業轉型發展、回歸保障,此次改革對風險保障類業務的資本要求做出了重大調整,在計算長期人身保險業務中與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要求時,將原先簡單按照保險期間確定計算系數的方法改為按照保險責任類別確定計算系數,并對系數總體上進行了下調。這項改革舉措,將使人身保險業的資本標準更加符合中國實際,有利于提高人身保險的資本效率,進而調動保險公司積極性,優先發展保障性業務。

      差別化的準備金評估利率。改革方案中,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總體上實施3.5%的評估利率。但是,為服務國家民生建設、支持商業保險參與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此次改革提出了實施差別化準備金評估利率的重要舉措。具體內容是,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養老年金或者保險期間為10年及10年以上的其他養老年金,允許準備金評估利率最高上浮15%。差別化的準備金評估利率,有利于支持行業大力發展長期養老業務,為保險業籌集更多長期穩定的資金,進一步提升保險行業在金融業中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放開附加費用率內部比例限制。個險渠道是壽險業最傳統也是最有價值的銷售渠道,而個險渠道的關鍵是營銷員。目前個險渠道增員困難,營銷員脫落率高、留存率低的問題非常突出,核心原因在于營銷員傭金收入過低。針對以上問題,此次改革在控制總體費用水平、確保消費者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放開了附加費用率內部比例的限制,允許保險公司自主確定傭金水平,傭金比例可達到附加費用率的上限。放開附加費用率的內部比例限制,有利于提高營銷員的收入水平,緩解營銷員留存難、增員難的問題,從而推動個險渠道風險保障業務更好地發展。

      改革的配套措施。為了配合此次費率改革,保監會陸續推出了一系列相配套的改革措施:一是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審批、備案管理制度。預定利率高于保監會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需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并且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需達到150%以上。預定利率不高于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需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并且償付能力充足率需達到100%以上。二是加強總精算師管理。該項配套措施進一步規范了總精算師的任職要求,明確了總精算師對履職行為負終身責任,同時要求保險公司保障總精算師獨立履行職責,切實發揮精算專業力量在實施費率政策改革中的積極作用。

      普通險費率改革后面臨的挑戰

      有改革就會有風險,人身險費率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面臨諸多風險與挑戰。普通型人身險費率改革所面臨的挑戰集中于以下三方面:

      新的利差損風險。費率改革政策實施后,如果公司實際投資收益率不能達到產品預定利率,就可能產生新的利差損。但根據對人身保險市場狀況分析,利差損風險總體可控,主要在于:一是制度設計可有效控制利差損風險。改革方案中設置了準備金評估利率3.5%,如果定價利率過高,需要一次性計提大量的保費不足準備金。即把未來的利差損風險立即體現為當期的資本需求,并表現在償付能力報表中。1999年以前之所以出現巨額利差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控制住評估利率,保險公司將預定利率作為評估利率,使利差損沒有及時體現出來,導致風險不斷累積。因此,管住了準備金評估利率和償付能力,就管住了利差損風險。二是公司治理等約束機制可有效防范利差損風險。目前國內大型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中國太保等均為上市公司,投資者高度關注盈利能力和風險暴露,從而使得公司的產品定價更加理性和審慎。三是保險資金投資收益可覆蓋準備金成本。過去十年行業平均投資收益率超過4.7%,完全能夠覆蓋3.5%的準備金成本。隨著投資渠道進一步拓寬,行業投資能力將穩步提升,將為防范利差損風險提供有力支持。

      存量業務的替代風險。費率改革實施后,新老保險產品的價格差別可能較大,各家公司間產品的價格差別也可能會加大,一些銷售人員也可能會出于傭金的考慮鼓動客戶更換保單,造成退保替代。但由于普通型人身保險業務整體存量規模較小,影響非常有限。

      惡性的價格戰風險。費率市場化后,不排除個別公司片面追求市場份額,進行惡意價格競爭的可能性。但近年來,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和精算技術力量的逐步加強,我國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有了明顯提高,市場主體正逐漸由粗放經營模式向崇尚風險管理、追求內含價值的管理模式轉變。因此,風險也基本可控。

      費率改革政策的成效初步顯現

      此次費率改革既是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也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市場化的費率形成機制。同時,改革著力于風險保障和長期養老業務,有利于加快健康和養老產業發展。由于改革契合中央精神,并且方案可行、保障有力,改革實施至今成效已初步顯現。

      壽險業務發展能力增強,結構調整成效初步顯現。一是人身保險業務全面回升。受費率改革新政及前期配套措施的綜合影響,2013年人身保險保費收入10741億元,同比增長7.9%;其中壽險新單保費12360億元,同比增長16.5%,結束了自2011年以來的連續兩年負增長。特別是8月份改革實施后,2013年8~12月普通型壽險新單保費同比增長520%,為2000年以來最高增速。二是保險業務回歸保障趨勢明顯。受費率放開、資本約束標準優化等監管政策導向影響,保險公司更傾向于推出風險保障性產品。各公司報送的費率改革產品多為風險保障業務,如重疾險、終身壽險、定期壽險和年金保險,為消費者提供醫療、死亡和養老等風險保障。截至2013年末,審批或備案的費率改革產品中,保障性險種占比達70%。

      經營體制機制改革加速,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健全。一是人身保險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進一大步。二是保險公司經營體制機制改革加速。最明顯的變化就是,保險公司更加注重成本控制,更加注重負債部門與投資部門的協調聯動,更加注重資產負債管理和資本管理等核心能力的提升。

      保險監管方式方法升級,監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當前國際上比較發達的保險市場,均已實施市場化的費率監管模式,即將前端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并運用準備金和償付能力等后端約束機制防控風險。此次費率改革借鑒國際保險監管先進理念。總體來看,保監會以費率改革為契機,加強和改進監管,推進監管創新升級,監管的專業化水平得到明顯提升,監管方式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改革的示范作用明顯,為其他金融改革積累了經驗。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是我國金融行業一次較為徹底的金融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本次改革既促進了保險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又未影響和沖擊其他金融同業,保持了金融市場的總體穩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費率改革展望

      費率改革是一項不斷深化的系統工程。從改革范圍來看,普通險費率改革只是起點,序幕才剛剛拉開,改革將會繼續深入、范圍將會逐步擴大。從改革過程來看,費率改革需要保險機構與監管部門的積極互動,既需要保險公司推進自身經營體制機制改革,改進理念、創新模式、優化流程、提升服務,又需要監管部門完善監管、提高效能、爭取政策、營造環境,充分激發和釋放市場活力,同時又要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從時間順序來看,費率改革是一項需要不斷深化的改革,行業應不斷總結經驗,反思不足,持續優化和改進改革方案,繼續推出改革配套舉措,確保行業在深化改革中健康穩定發展。

      根據保監會在2014年初提出的“繼續深化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在總結前期改革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范圍,啟動分紅險、萬能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力爭年底前實現費率形成機制的全面市場化”的戰略目標,2014年保監會將在充分回顧總結普通型人身險費率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擇機啟動“三步走”實施方案的后續改革。


    來源:中國金融雜志 袁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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