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支付清算體系得到重視程度不足。”這是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所長助理,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楊濤在北京召開的《中國支付清算發展報告(2014)》發布暨支付清算理論與政策高層論壇上做主報告時的表述。
報告認為,中國證券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市場規模日益壯大,證券清算體系也有了長足發展,但學界目前尚缺乏對該體系進行全面描述和分析的文獻。報告根據我國證券支付清算體系現實運行情況分為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中債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證登)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系統(上清所)闡述,各子體系托管規模不斷增長,內部結構不斷豐富,結算數量變化各有特點,但是共同的問題是,其監管涉及多個部門。其中,中債登受央行、財政部和銀監會管理,中證登由證監會主管,上清所則直接有央行主管。在這種分頭監管的制度安排下,我國證券支付體系運行存在諸多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
一是銀行與交易所市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甚至銀行間市場本身又由于托管結算機構的不同被進一步分割。投資者需要在不同的中央證券村官機構分別設立賬戶,同時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流動性也受到影響,無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損失效率。
二是由于證券在不同市場間流動存在障礙和各市場的規則不兼容,造成產品定價差異。如同一債券品種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會呈現不同價格,獲得不同的信用評級結果。這一方面會影響正常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和基準利率的形成,干擾利率市場化進程,另一方面也會阻礙我國證券市場整體的國際競爭力。
三是結算方式有待完善。一方面,交易所證券結算系統尚未與央行的大額支付系統諒解,資金結算與證券交割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DVP(券款對付);另一方面,雖然在銀行間債市引入凈額結算機制,但目前通過中債登結算的絕大部分產品仍只能進行全額結算。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建議:一是對證券市場的支付體系建設進行全盤規劃,可以考慮形成統一的中央證券存管制度;二是統一規劃完善各類證券市場的結算機制,為客戶提供更為多樣化的選擇空間;三是進一步明確針對證券清算結算市場結構的監管思路,適度集中化有利于發揮規模效應提高效率降低風險,同時,為避免壟斷,以尊重市場主體的選擇為前提,可以在必要的環節引入競爭機制,而不是以行政限制來實現。
來源: 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姜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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