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影子銀行特性的信托資金池業務將面臨清理。銀監會近日向各銀監局及直接監管的信托公司下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稱,信托公司不得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業務。
《指導意見》指出,對已開展的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業務,要查明情況,摸清底數,形成整改方案,并在今年6月30日前報送監管機構。對于非標資金池業務《指導意見》并未明確界定。事實上,信托資金池業務一般都會投資非標債權資產,即未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資產,這類資產有風險較高、流動性低等特點;而資金池業務就是打破傳統一對一的模式,信托公司將募集的資金建成“資金池”,一般投多個領域多項目。
有業內評估數據認為,目前信托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約在2000億元左右,這一業務被叫停或清理對行業以及公司都會產生一定影響。不過銀監會此次也指出,為避免因“一刀切”引發流動性風險,各銀監局要加強監督指導;各信托公司要結合自身實際,循序漸進、積極穩妥推進資金池業務清理工作。
多位業內人士均反映,《指導意見》顯示出監管層趨嚴的思路。智信資產管理研究院政策研究組就表示,《指導意見》首先闡明了處置風險項目的三條原則,可見目前風險形勢的嚴峻以及監管對未來風險事件爆發的擔憂。
在風險防控方面,《指導意見》除了要求信托公司健全信托項目風險責任制,對所有信托項目、尤其是高風險項目將責任明確到人;還要按照“一項目一對策”和市場化處置原則,探索抵押物處置、債務重組、外部接盤等市場化處置方式。
此外,銀監會還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動性支持和資本補充機制,如信托公司股東在流動性風險出現時給予必要支持。信托公司經營損失侵蝕資本的,應在凈資本中全額扣減,并相應壓縮業務規模,或由股東及時補充資本。
來源: 北京商報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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