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標志著我國改革開放事業進入了新的階段。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內容。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核心是實現“三個市場化”:一是機構主體市場化。重點是擴大銀行業對內對外開放,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加快銀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通過豐富競爭主體、完善治理體系、打破壟斷,使各類市場主體成為真正自負盈虧的競爭主體,提升市場競爭活力,通過競爭改善服務。二是資金價格市場化。重點是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匯率、利率是金融市場最基本的要素價格,也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核心。資金價格市場化步伐加快將倒逼銀行業加大創新力度,加快轉型步伐。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將進一步豐富。三是機構退出市場化。重點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這既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升金融市場效率的要求,也是防范道德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基礎。這些改革必將會更加充分地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加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近年來,我們銀行業改革開放步伐加快,股份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公司治理改革取得明顯進展,股權合作、戰略合作得到加強,對外開放成效顯著,初步形成較為完整的銀行業體系,銀行業抗風險能力、服務能力、國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為支持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步伐加快,金融業競爭加劇,我國銀行業發展內外部條件發生很大變化。銀行業要順勢而為,堅持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思路、辦法把握機遇,迎接挑戰,破解制約發展的羈絆和難題,進一步釋放和發展銀行業生產力。
深化銀行業改革要統籌兼顧、遠近結合。既要有長遠目標,又要有具體行動措施。統籌考慮內外環境,我們確立銀行業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建立“五大體系”,即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銀行業機構體系;貼近市場需求、根植實體經濟的銀行業服務體系;風控到位、運行高效的銀行業經營管理體系;穩健審慎、協作良好的銀行業監管體系;分工合作、協調發展的金融市場體系,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現代銀行業體系。圍繞上述目標,重點推進五項改革。
一、推進銀行業治理體系改革
通過完善公司治理、業務治理、風險治理和行業治理體系建設,實現銀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是公司治理體系改革。重點是在鞏固近十年來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三會一層的治理結構和制衡有效、激勵兼容的運行機制,促進各治理主體規范、充分、高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注重發揮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樹立正確的發展觀,改進績效考評體系,抑制盲目沖動,加快扭轉以規模、排名論英雄的粗放發展模式。
二是業務治理體系改革。適應銀行集團化發展要求,根據不同業務特點,分別實行子公司制、條線事業部制、專營部門制和分支機構制改革,規范業務經營行為。信貸、存款等業務繼續實行分支機構經營制,重點推進柜面服務模式轉型;信用卡、理財、私人銀行等業務推行條線事業部制,由總行事業部統一設計產品,其他部門和分支行只負責產品銷售;同業、投資等業務實行專營部門制,由總行專營部門單獨經營,其他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再經營;信托、租賃、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業務,實行子公司制,獨立經營,建立“防火墻”。
三是風險治理體系改革。在鞏固信貸風險管控機制的基礎上,推進表內外、境內外、本外幣和母子公司的集團并表全面風險管理,合理確定風險偏好,控制整體杠桿水平和風險水平。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建立覆蓋非信貸和表外資產的全口徑分層次的資本占用和風險撥備等制度。強化銀行集團在風險管理中的主體責任和監管機構的監督責任。
四是行業治理體系改革。鞏固行業協會自律機制建設,強化服務和救助功能。建設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協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推進同業、信貸資產轉讓等交易信息和理財、信托、租賃等產品信息登記系統建設,完善市場基礎設施。探索設立信托穩定基金和中小銀行流動性互助基金,增強行業自我救助能力。
二、鼓勵銀行業務產品機制創新
加快金融創新,是豐富金融產品、改進金融服務的需要。必須大力鼓勵金融創新。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業務產品機制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和自身轉型發展。
一是按照“柵欄”原則,分類推進業務產品創新。明確銀行各類業務本質,科學設置發展原則和風險底線,鼓勵在“柵欄”內積極創新,防止不同性質業務過度交叉,加劇風險隱匿和傳染。如,按照風險承受能力開展信貸業務創新,按照資金供需雙方直接對接原則開展理財業務創新,在明晰責任的前提下開展代理業務創新,在嚴格設限前提下開展有價證券投資業務創新。在確立“柵欄” 的基礎上,以滿足客戶需求和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為目標,以增利和避險為動力,加大業務產品機制創新力度,開發新的業務增長點。
二是按照“普惠”原則,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公平性和可獲得性。發展普惠金融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銀行業將以“三農”、小微企業和城鄉中低收入居民為重點,不斷提高金融服務的深度和廣度。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建立服務可得、價格合理、競爭適度、發展持續、惠及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村普惠金融體系;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建設,創新金融產品,加大信貸傾斜,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利用技術手段和便捷方式解決好銀行基礎服務、特殊群體服務;發展消費金融,促進城鄉居民消費升級;注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是按照“驅動”原則,支持其他改革,釋放改革紅利。圍繞開展“三權”(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房使用權)抵質押貸款試點,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圍繞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改進金融支農服務。圍繞踐行綠色信貸,支持“四個一批”化解過剩產能,推動實現經濟結構調整。
三、擴大銀行業對內對外開放
開放也是改革。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銀行業對內對外開放。
一是擴大對外開放。近年來,銀行業對外開放成效顯著,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已達930家,資產年化增速平均達20%左右,對母行的資產和利潤貢獻度不斷增加。當前的改革重點是鼓勵股權合作,通過外資參股中資銀行以及中資參股外資銀行,實現戰略合作。探索逐步放寬外資銀行進入門檻、經營人民幣業務資格條件以及分行營運資金要求,提高外資銀行開展業務的便利性。同時,進一步支持上海自貿區和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
二是擴大對內開放。主要是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和方式。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本身沒有法律障礙,不存在歧視性規定。近年來,銀行業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目前民資占比超過50%的中小銀行已有100多家,其中100%民資的銀行有3家,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民資占比已超過90%,村鎮銀行民資占比達到73%。國有銀行上市后,也有民營機構和公眾持股。當前改革重點是,一方面,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讓投資入股的民資具有更多的話語權,引入更靈活的民營機制。另一方面,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民資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三是科學設計民營銀行準入制度。銀行業是高風險行業,任何一家新設銀行都面臨風險如何管控,特別是經營失敗后風險由誰承擔、存款人利益怎樣保護的問題。試辦民營銀行要尊重規律,試點先行,探索經驗,穩妥推進,切實做好試點制度設計,確保試點銀行有一個新機制新面貌。第一,強調發起人的資質條件。發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業突出,現金流充裕,能夠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能夠承擔經營失敗風險。第二,實行有限牌照。鼓勵在特定業務領域做專做精。第三,堅持審慎監管標準。對試點銀行資本充足率、撥備等關鍵監管指標,設置量化觸發標準,一旦達到觸發值,立即啟動風險對沖、資本補充和機構重組等措施。第四,做好風險處置安排。明確經營失敗后的風險化解、債務清算和機構處置等安排,防止風險傳染和轉嫁,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
四、推動政策性銀行改革
當前,政策性銀行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在明確職能定位前提下,實行政策性業務、市場化運作、標準化監管。政策性業務,是指按照職能定位劃定一塊符合國家戰略、糧食安全和社會民生的專業金融業務;市場化運作,是指政策性業務按市場化、商業化原則運作,核算成本收益,通過事前明確損失承擔機制或補貼機制等方式給予支持,其他經營風險由銀行自擔;標準化監管,是指參照商業銀行的標準,加強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逐步建立既符合銀行運行一般規律,又體現政策性銀行特點的監管標準,推進政策性銀行穩健發展。
五、推進銀行業監管改革
著眼于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建立公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當前銀行業監管改革的重點是,優化市場準入,推進分類管理,完善監管規則,改進監管方式,加強消費者保護,增強監管有效性。
一是優化市場準入。繼續簡政放權,還權于市場,讓權于社會,放權于基層。還權于市場,就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能夠管理好的事項,監管就要把權力交給市場主體。讓權于社會,就是把社團組織管理更有效率的事項,讓給行業協會來管理。放權于基層,就是基層監管機構能做的事,按照權責對等原則,交給基層機構去管理。
二是推進分類管理。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競爭發展同質化問題比較突出,這既不利于提高市場競爭效率,也不利于機構提升核心競爭力,還可能引發風險共振。當前要改革完善銀行業分類分級管理,探索按照資產規模、業務復雜程度、系統重要性、管理能力等因素,綜合設計分類標準,實行有限牌照制度,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差異化定位,特色化發展。
三是完善監管規則。堅持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監管相結合,完善監管制度,維護銀行體系穩定。推動資本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的落地實施。加強功能監管,促進各類機構在統一規則下的公平競爭。制定統一的不良資產處置辦法,規范銀行呆賬核銷行為,防止道德風險。加強監管法規清理,強化部門規章的規劃立項、審查備案、評估檢查工作,促進依法監管。
四是改進監管方式。充分利用非現場監管系統、風險預警系統,完善監管評級標準,提高數據質量,精準定位風險,加強系統性風險監測,提高非現場監管的水平。科學立項,突出重點,提高專項檢查比重,探索通過整合集中等方式組建專業檢查隊伍,充分運用現場檢查分析系統,加強處罰問責,提高現場檢查的有效性。
五是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把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重要監管目標放在突出地位,通過完善制度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做好督辦考評,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長效機制,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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