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保新規執行多措施保障投保人權益


    作者:王梓    時間:2014-04-02





      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 《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正式執行,新規定了眾多措施來保障投保人權益,特別是低收入人群及老年人投保將受到重點保護。

      自今日起,銀行代銷保險要守規矩,低收入者和老年人將受到重點保護。新規特別強調,在銷售中,銀行需要先對投保人進行需求分析與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再根據評估結果推薦保險產品。如果投保人填寫的年收入低于當地最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投保人年齡超過65周歲或期交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周歲,向其銷售的保險產品原則上應為保單利益確定的保險產品,而保險公司核保時發現產品不適合、信息不真實、客戶無繼續投保意愿等問題也不得承保。

      為避免“存款變保單”的現象再次出現,新規要求銀行在扣劃保費時和投保人達成協議,并要求銀行劃扣保費時在24小時內短信提醒消費者。同時,保險公司也應在劃扣首期保費24小時內,或未劃扣首期保費的在承保24小時內,以保險公司的名義,向投保人的手機發送提示短信,讓消費者在第一時間知道所購買的產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預期,讓投保人投保清楚明白。

      此外,市民投保后考慮的時間進一步增加。新規規定,銀行代銷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猶豫期從10個自然日延長為15個自然日,在此期間可以全額退保。


    來源: 濱海時報 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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