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民間銀行,第一批5家銀行將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廣東開展試點。民營銀行試點將突出風險和收益自擔的商業原則,要制定“生前遺囑”。
尚福林表示,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之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民間銀行,這是三中全會部署的改革任務,也是中改辦部署的今年要實施的一項改革項目。經過各地政府的推薦和報國務院原則同意,現在選擇了一些民營資本共同參加第一批5家銀行的試點工作,將分別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廣東開展試點。
尚福林還表示,這次試點民營銀行,將采取共同發起人的制度,每家試點銀行的發起人不得少于2家民營資本。現在所選的這些民營資本,僅僅是參與試點的籌備工作,下一步將按照三中全會關于加強監管和具備條件的改革要求,依法通過對股東的資質審查以后,再依法申請發起設立銀行。
對這5家銀行的試點,尚福林表示,將按照成熟一家審批一家的原則來審慎地推進,至于說這些銀行什么時候能夠掛牌營業,主要取決于這些銀行的條件是否成功,掛牌營業的時間主要還取決于這些試點銀行自身。
關于這次試點的民營銀行和現在的商業銀行有些什么不同,尚福林表示,既然都是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就要適用同等的國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監管管理。在這個前提下,因為試點,所以還是有一些個性的特點,這些特點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突出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要建立完全由資本說話的公司治理機制,這些銀行要依法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和開展業務,獨立自主地去經營。第二,突出特色化業務、差異化經營,重點是服務小微,服務社區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層次的銀行業的金融服務體系。第三,突出風險和收益自擔的商業原則,重點是要依法做好風險管控和損失承擔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說要制定“生前遺囑”,防止銀行經營失敗后侵害消費者、存款人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第四,突出股東行為監管。重點是要依據現行的法律和法規,監管銀行和股東的關聯交易。股東對銀行的持續注資能力和它的風險承擔能力,防止試點銀行成為股東的融資工具。在這些方面,整體上講,還缺乏成功的經驗,所以要試點,通過試點以后,再逐步推廣。
來源:中國經濟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