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銀監會在推進銀行改革方面,將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研究推進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機構。
在近日舉行的2013年度銀行高管與監管部門溝通會上,銀監會曾表示“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認為政策性銀行應提高經營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進一步劃清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業務邊界,研究政策性銀行資本補充渠道,切實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發揮政策性金融能有效彌補市場機制不足,支持熨平經濟周期波動的功能,提高金融配套支持實體經濟的有效性。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在提出推進城鎮化的主要任務時進一步強調,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包括“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當前要發揮好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城鎮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時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
來源: 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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