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遺囑”無疑成為了最近金融行業的流行詞。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在2013年中國信托業年會上表示,信托業應該完善恢復和處置機制,可以考慮引入“生前遺囑”。
“生前遺囑”是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后,針對“大而不能倒”的銀行制定的風險化解機制。銀監會高層的這一表態,讓業界產生了關于信托業將效仿銀行設立“生前遺囑”制的猜想。
楊家才直言,信托“生前遺囑”制涉及面眾多。
“首先,超額獎金如何扣回來,只要你能力強,業務做得好,可以拿高額年薪,誰都不能眼紅。但是當你的業務或者這個機構出了問題,你必須給吐回來,用于對沖風險損失;其次要寫清楚在什么情況下,股東要減少分紅或者不分紅,甚至將前三五年的分紅收益返回公司承擔風險,這就是紅利回撥或限制分紅制度;而對于業務分割機制,某些業務出現問題之后,要把這部分砍掉或者托管出去,以免影響整體。最后一條就是機構的處置與處理。要事先寫好機構出現問題如何處理,是股東救助還是兼并重組。”楊家才通俗地解釋道。
近年來,信托行業發展迅速,短短幾年信托業資產規模就從2007年的幾千億元增長至10萬億元。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信托業的資產總規模已經達到了10.13萬億元。
楊家才表示,為了保證信托行業穩定,信托業也可以探索建立一個“信托穩定基金”。如果某家公司出現流動性問題,或者需要兼并重組,先通過基金接盤,把股東的錢全部平倉,按照生前遺囑把該補的錢補起來。之后,如果老股東還想要這個公司,就再注資;如果無能為力了,就由基金進行托管重整,經營穩定以后再重新增資擴股并轉讓出去。只有這樣,信托行業才真正站得住。
來源: 北京商報 閆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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