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新三板擴容成為市場熱議話題,與此同時,相關政策也接踵而至。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 (簡稱《決定》),意味著有“中國版納斯達克”之稱的新三板試點終于迎來邁向全國的一天。16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接受《金融投資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標志著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明確新三板地位,而其審核程序也有望簡化。
明確新三板市場地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公開轉讓只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進行。
占據新三板領域第二把交椅的國信證券代辦股權轉讓部副總經理魯先德也向記者表示,新三板地位已經確定是毫無疑問的,這是國務院批準的繼滬深交易所后的第三個資本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進展。從新三板的地位來講,其與滬深交易所處于同等地位,只是服務功能上有所區別。
《征求意見稿》調整股票登記存管要求,強調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的股票必須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集中登記存管。對于不掛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未做強制要求。為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服務中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的功能,明確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依法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活動,拓寬了企業融資、并購重組渠道。“中小企業融資困局制約了企業發展,新三板擴容至全國,有助于對接中小企業金融需求。而《征求意見稿》中簡化審核程序、刪除非上市公眾公司年報和半年報披露的時限性要求、充分發揮全國股轉系統的自律監管作用等內容又體現了‘寬進嚴管’。”某券商場外市場部深圳負責人如是告訴記者。
或不再需證監會批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除上述明確新三板全國性資本市場地位外,還有多處亮點。其中,進一步調整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表述范圍,將“股票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轉讓”修改為“股票公開轉讓”。這也意味著明確并增擴了在新三板進行股權交易的范疇。以往那些大股東之間或是機構之間的非上市企業股權轉讓也將被納入到監督管理之下。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到,對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證監會豁免核準。
魯先德表示,基于《決定》和《征求意見稿》,以后新三板轉創業板應該沒有疑問。同時,監管機關簡化審批,實際上跟國務院的決定是一樣的。“證監會豁免審核這一情況下可能產生一個變化,那就是今后新三板掛牌,大部分公司人數都不會超過200人。這樣的話,證監會也許就不需再給批文了。因為企業不用證監會給批文就上了新三板,以后企業發展好了轉板,在這個過程中很多還是可以豁免的,轉版之后是到交易所報批。最終的可能是,企業從上新三板到主板,證監會一個批文都沒出,這應該是與以前相比最大的不同之處。”
來源: 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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