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導理財資金投向“陽光”資產


    作者:王璐    時間:2013-11-26





      近日,專供銀行理財管理計劃投資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綜合業務平臺正式報價交易。這是銀行業落實“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要求的體現。

      國務院7月份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要求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為了將理財業務規范為債權類直接融資業務,銀監會提出了創新轉型的思路,即在現有銀行理財業務的框架內,由銀行創設“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和“銀行理財管理計劃”,旨在循序漸進地解決當前理財業務存在的問題,促進理財業務回歸本源。

      一是逐步化解“通道類”理財業務風險,拉直理財業務融資方和投資方的關系鏈條,避免由復雜交叉跨業帶來的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是轉變理財資金投向過度依賴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局面,引導理財資金投向可交易、可估值、信息充分透明的資產,解決非標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問題。

      三是推動理財業務回歸銀行發揮主動管理能力,向規范化、陽光化的資產管理業務轉型,引導銀行通過動態管理、組合投資、公允估值、分散風險、信息透明的投資運作模式,為客戶實現資產配置的本質,避免剛性兌付。

      四是堅持理財資金必須定位于直接服務于實體經濟和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從嚴要求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的設立門檻,必須符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導向,嚴守風險底線。

      “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和“銀行理財管理計劃”,這一配套創新制度設計的提出按照“柵欄”原則,分別在理財業務的資產端和投資端作出的規范性安排。“計劃”的特性確立以“工具”的可交易、可估值為基礎,“工具”的風險傳遞以“計劃”的動態管理、組合投資為要件,工具是立柵、計劃是橫桿,兩者共同構成了理財業務堅實的柵欄。

    來源: 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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