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月,本輪IPO窗口關閉時間已經持續整整一年。昨日市場有傳言稱,IPO重啟將伴隨優先股的推出。目前證監會未對此傳言予以回應,但是從此前證監會的公開表態來看,發行體制將進行較大幅度改革,優先股作為一種機制上的創新的確有可能與IPO重啟相伴隨。但更重要的改革仍然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為發行核準制逐步向注冊制過渡鋪路。
去年10月,IPO在市場的喋喋不休中暫停。中小投資者抱怨IPO從市場抽血,但是深層次的原因則在于行政審批代替市場的調節作用,發行定價長期難以在市場環境下取得均衡。或者發行價格過高,或者上市后被爆炒,中小投資者參與新股投資如果選擇長期持有,往往更容易遭受損失。
暫停IPO也并非證監會所愿。長期停發新股不但影響了企業正常的股權融資活動,也極大限制了資本市場資源配置作用的發揮。今年“兩會”期間,證監會系統的代表委員們一度統一口徑,不言IPO暫停,只說是“發行節奏放緩”。現在一年時間過去,節奏放緩難再自圓其說。
為了盡早重啟IPO、恢復市場功能,證監會今年6月份公布《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的征求意見稿。這已經是最近4年證監會進行的第三輪發行體制改革,但是上述文件主要涉及的依然是技術性問題,比如取消25%市盈率定價門檻、允許承銷商自主配售、增加網下配售比例等。
發行改革公開征求意見在業界引發諸多爭論。有市場人士稱改革意見“沒有觸及靈魂”,也有人指出證監會應該首先改革自己的行政審批方式。一位知名學者則對記者表示,改革方案中技術性的內容越多,越容易產生漏洞,結果反反復復不斷修改,最終不但解決不了市場的問題,監管部門的信譽也受到影響。
這些意見顯然也受到了更高層的重視。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意見稿之所以遲遲沒有正式公布,原因在于國務院層面要求證監會進一步修改完善。
國慶假期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針對IPO何時重啟的問題表態說,“必須對過去的IPO辦法進行較大的改革”,“重啟IPO必須與體制機制改革相結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順新股發行體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促進市場各參與方歸位盡責”。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認為,這段表態實際上已經明確傳遞出證監會將大幅度改革IPO辦法的決心。其中“理順新股發行體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可能意味著此次改革意見的最終版本將涉及注冊制的部分內容。
目前的IPO發審實行的是核準制,要向注冊制過渡需要幾個條件。
首先是法律法規的支持,正在修訂中的《證券法》應從頂層重新設計證監會在股票發行中的監管職能。
其次是證監會完善事后監管執法和處罰的機制。對欺詐上市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嚴厲追責。目前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更有萬福生科案先行補償的案例。
最后是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注冊制之下,監管部門不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實質性審核,但是中介機構需要擔負更大的責任。眼前的經濟利益與長遠的生意機會相比孰輕孰重,這是需要仔細掂量的事情。
來源: 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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