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證監會針對市場違法違規者所開出的罰單之嚴歷史上罕見。盡管受制于法律條文,很多處罰金額看似不大,但是頻繁使用的“暫停業務資格”“終身市場禁入”等措施已讓整個市場感受到了壓力。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日前宣布,證監會已于近日分別對萬福生科案、天能科技案、新大地案的涉案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這三起欺詐發行類案件備受市場關注。其中,萬福生科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在發行上市后又違反信息披露義務,涉嫌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天能科技、新大地兩家公司雖未取得發行核準,但其IPO申報材料有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根據證監會信息,證監會對萬福生科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并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對公司高管和萬福生科項目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此外,證監會對天能科技和新大地兩公司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兩公司高管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等,相關保薦代表人也被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并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按照法律規定,證監會行政處罰的標準對公司不高于60萬元,對個人不高于30萬元。在上述三起案件中,行政處罰的數額也未能超過該標準。這也讓不少投資者感到“如此罰金九牛一毛”怎會震懾市場?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為提高監管的效力,證監會采取了綜合手段加大違法違規者要付出的代價。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說,在上述案件的處理上,證監會除了依法對相關主體和責任人員課以高額罰金,還通過暫停、撤銷從業資格或市場禁入的處罰,大幅提高違法和失信成本,有數名當事人被“頂格”處罰,對市場參與者形成了強有力的執法威懾。
長期以來,證監會在執法方面手段不足、空間有限的問題制約著監管效力的發揮。盡管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證監會也在盡其所能重拳整治違法違規行為,但現行法律的滯后性日益凸顯。
實際上,近年來,無論是市場還是學術界對修改證券法的呼聲越來越高。而今年證監會也組織有關方面就證券法修訂做了大量的工作,爭取早日進入立法計劃。
證監會主席肖鋼近日表態,要堅決查處欺詐發行、違法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若要實現這一點,必須要有法律作為保障。
來源: 國際金融報 趙曉輝 陶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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