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標志著我國將由政府管制利率時代進入市場化利率時代,銀行業也將從相對壟斷時代進入完全競爭時代,必將對我國金融業特別是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產生前所未有的影響和沖擊。
利率化對農村中小金融的沖擊
在此次貸款利率完全市場化之前,貸款利率的形成機制基本上已經市場化。商業銀行基于自身信貸資產風險管控和外部銀行業競爭兩方面考慮,在信貸風險沒有變化和外面市場競爭依然激烈的情況下,對此次貸款利率完全放開必然不會做出大幅提高或降低貸款利率的反應,加之大部分企業對于利率變化的敏感性較低,所以此次取消利率下限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貸款發放量及貸款利率都產生不了太大影響。但從中長期來看,貸款利率放開結合以后的存款利率放開及其他相關配套金融改革措施,會有利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有利于實體經濟穩增長。
由于缺少利率定價的主動權,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存款利率市場化后必然采取較大中型商業銀行高的存款利率,以防止存款大量流失。就是說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存款利率市場化后,將要付出更高的資金成本才能維持已有的負債業務。當前國內的商業銀行都是在長期的利率管制體制下發展起來的,因長期受利于政策紅利的影響,生存發展都沒有問題。但是,隨之進行的市場化改革將是一種全新的優勝劣汰競爭環境,可能不少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會面臨經營上的一些沖擊,甚至倒閉。
從近些年的發展實踐來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發展中出現了許多問題,經營困難、風險很大。假若利率市場化后,國家沒有一定的保障制度措施,那么這些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出現虧損倒閉的風險將會大大增加。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業務品種過于單一,仍然以基礎的信貸產品為主,仍依靠利率管制政策下的利差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一旦國家金融政策發生變化,徹底放開存款利率,廣大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很可能會面臨成本大幅上升,利潤驟然下降甚至虧損的嚴酷境地。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利率風險控制能力很弱,資產與負債的期限結構不對稱、資產負債的利差波動不同步現象更多,更容易在利率放開情況下受到市場風險的沖擊。由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一直處于長期的利率管制下, 對利率風險的認知程度比較低, 而且缺乏專業的人才進行利率風險的評估, 缺少可以規避和轉移風險的金融產品和工具, 使得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抵御利率風險的能力較差。因此,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一步推進, 除了傳統的信用風險之外, 利率風險將成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面臨的主要風險。
促進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利率市場化中平穩過渡
由于長期處于農村地區,受到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影響,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相比于大中型商業銀行,人員素質不高,管理方式粗放,業務品種單一。利率市場化之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只要能拉到存款,投放貸款,就可以得到可觀的利差收入,不用考慮負債業務的成本。同時因享有較高的利差收入,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拿出較多的利潤來核銷不良貸款,保持較高的撥備率,對資產業務的粗放發展起到了風險緩釋。因此,利率市場化之前較高的利差收入掩蓋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粗放式經營下的危機。同時,因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利率定價缺乏數據信息支持,客戶信息資料不全面,利率定價風險防范機制滯后,對利率風險控制能力不足,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方式也較為粗放。而在利率市場化之后,尤其是存款利率市場化以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能會面對較低的利差收入,利潤可能會大幅下降甚至虧損,這種局面必然會倒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從現在的粗放式經營轉為集約式經營。存款利率市場化以后,銀行存款的增加未必會帶來利潤,不良貸款的上升也無法再保持較高的撥備覆蓋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需要認真計算負債業務的成本,加強成本收入比等財務指標核算,將利率定價向精細化轉變。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需要加強信貸管理,降低不良率,將銀行資金投入到資本邊際收益高或高回報率的行業,可能需要減少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等信用風險大、經營風險高的客戶的信貸投放,從追求客戶數量、追求市場份額轉向更為綜合的目標。
未來的存款利率市場化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影響是全面的,深遠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國內銀行業中,本身就起步發展較慢,在內控制度建設和風險管理水平上,與大中型商業銀行具有較大的差距,因此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盡快建立起規范、科學且運轉良好的內控體系,這不僅是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外在要求,同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要。而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對自身的資本管理、信用風險管理、市場風險管理、操作風險管理等統籌考慮。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學會立足于銀行整體的、而不是局限于單一的風險單元,實現多層次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運用敏感的風險分析模型和分析系統,需具有較好的風險識別意識和風險量化水平。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需提高創新能力
為了避免直接與大中型商業銀行在市場上競爭,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應該提高創新金融產品能力。現階段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業務產品與其他銀行的產品同質化嚴重,產品品種單一,在與大中型銀行競爭中基本沒有優勢。
在傳統的柜面業務服務和金融產品競爭上,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較遲,發展較慢,與大中型商業銀行相比較為落后。但是在互聯網金融剛開始發展的今天,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網絡產品金融開發與創新上,與大中型商業銀行的差距并不太大。如果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能夠在互聯網金融產品這一領域形成合力,研發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實現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網絡金融領域的“彎道超越”。
為了維護好金融市場的穩定,在存款利率市場化背景下,人民銀行應該加大對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作為現階段“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主力軍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存款利率市場化之后,基于資金成本和信貸風險的考慮,必然會減少對風險能力差、缺少合格抵押品的“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甚至撤出經營效益差的邊遠貧窮地區,造成農村地區金融生態進一步惡化,“三農”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嚴重萎縮甚至癱瘓。針對此種情況可能發生,作為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央行,一方面應該提高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放開支農再貸款使用范圍,允許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將支農再貸款用于涉農企業及小微企業,提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申請支農再貸款積極性。從過去歷史經驗來看,支農再貸款對支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提高資金實力、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擴大農戶貸款和緩解農民貸款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政策效果。另一方面央行應該擴大差別準備金率政策范圍,將原先從農信社、農合行轉制過來的農商行納入差別準備金率政策范圍,降低整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準備金率,提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
政府應擴大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財政貼息、稅收減免的范圍,增強支農后勁。隨著我國城鎮化的推進,有關涉農貸款的政策口徑也應作相應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應更注重實質,著重于貸款的投向,而不是承貸主體,使稅收政策和貸款資金真正用于扶持“三農”,起到正確的引導作用。(
來源: 農村金融時報 熊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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