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M1的增長是與經濟增長和物價上漲相適應的,不存在超額供給問題。真正超額供給的是作為資產的貨幣即準貨幣
近年我國貨幣供給量迅速增大。截至2012年底,我國貨幣供給量M2已經達到97.4萬億元。2013年如果按計劃增長13%,則M2會達到110萬億元,在一年中凈增13萬億元,超過全球增發貨幣的總量。怎樣看待這種狀況,需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能不能用金融相關率去解釋M2的變化?
在研究金融與經濟的關系時,人們常用美國經濟學家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關率FIR去說明經濟貨幣化的程度,而且將FIR的計算公式表述為M2/GDP。按這一公式計算,得出的結果是:我國金融相關率1978年為0.49,1993年為1.48,而到2002年為1.80,此后一直保持在1.80以上。這就是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相關率出現快速提高,這種狀況大大超過了當時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如,美國金融相關率1992年為0.59,英國為1.04,日本為1.14,德國為0.7,也大大超過了當時的一些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如1992年韓國的金融相關率為0.44,而印尼為0.46,怎樣來解釋這種狀況呢?
回答這一問題,在于理解公式的經濟意義。首先,FIR要表達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融資的市場化程度。也就是說,通過FIR考察當家庭、企業、政府的資金短缺時,多大程度上需要外部融資,多大程度上靠內部融資。外部融資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越高,表明儲蓄與投資的分離程度越顯著,而這二者分離程度越顯著,反映融資的市場化程度越高。市場化與貨幣化緊密相連,經濟貨幣化意味著實體經濟與貨幣經濟的關聯程度和對市場的依存度,所以經濟貨幣化的金融解釋,其含義應當是融資的市場化。而融資市場化的程度反映金融業的發展,所以,FIR與其說是表明經濟貨幣化的程度,不如說是表明金融業的發展程度。經濟的發展與融資的市場化相關。
其次,FIR要表述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的發展與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相關,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取決于供求,而供求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利率。當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上漲時,意味著利率下跌,利率下跌,有利于投資,投資擴大使國民生產總值增長;反之亦然。所以,概括來說,這種相關性是資產價格—利率—投資—經濟等這組經濟變量的互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變量的互動包括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取決于人們的心理預期。從這個意義上說,FIR反映了人們心理預期的變動,比例趨高,反映人們的心理預期“利好”,金融工具作用于有形財富的力度增大,相反,力度縮小。可以說,FIR是人們的一個信心指數。
基于以上認識,能不能以M2/GDP去替代FIR,并以此分析問題呢?不能說完全不可以,但至少有以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M2能替代主要的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嗎?不言而喻,M2不僅包括不了所有的金融資產,而且更不能反映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第二,M2都是金融工具,既有作用于企業性行為的金融工具,又有作用于家庭性行為的金融工具。但是按戈德史密斯的視角,作用于“家庭性行為”的金融工具是不需要納入FIR的分子中的,因為作用于“家庭性行為”的金融工具盡管也是金融資產,但是貨幣性金融資產,是作為純粹的金融媒介來看待,不會作為證券性金融資產來對待,一般也沒有市場價值。這樣,如果以M2取代FIR的分子,則會增大分子量。第三,M2是金融機構的負債,與它對立的是金融機構的資產,站在金融機構的角度統計,一個國家金融資產量應當是金融機構的貸款和發行的各種有價債券,考察金融業發展的程度,站在金融機構的角度統計金融資產量是有必要的,但難以用M2即貨幣供給量去考察一個國家金融業發展的程度包括結構和規模。第四,在利率未市場化或利率市場化程度不高的條件下,銀行貸款的增減并不反映利率的變動,利率的變動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反映投資的增減。可以說,在我國現階段,儲蓄轉化為投資,不以利率變動為中介,也不以金融資產價格變動為中介。基于這些認識,我國M2的變動與GDP變動的相關性很弱,M2相當部分并不置于市場之中,缺乏流動性。第五,GDP是一定時期的經濟流量,它不能反映一定時點上實物資產存量。按戈德史密斯的設計,在國民財富中還包括對外的凈資產,而這一點GDP中顯然不包括。所以,M2/GDP的比例關系,究竟能說明哪些經濟含義很值得研究。在筆者看來,它只能說明二者的協調發展程度,不能說明經濟貨幣化的程度。當代,金融業日益成為一個獨立的產業,金融活動絕不僅僅是融資,而重要的是金融商品的供給與需求。
哪個層次的貨幣供給量與GDP密切相關?
我們要思考的是:哪一個層次的貨幣供給量與GDP的相關度密切。筆者認為不應當是M2,而是M1現金+活期存款,其理論基礎是:社會貨幣供給量中有作為媒介的貨幣和作為資產的貨幣。從債權債務關系來說,所有的貨幣都是資產,但我們所謂的“作為資產的貨幣”,是指能保值增值的貨幣,而“作為媒介的貨幣”是指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前者是潛在購買力,后者是現實購買力。在金融統計中,作為潛在購買力的貨幣叫“準貨幣”,即M2-M1。
如果說M1與GDP的相關度密切,那么用M2與GDP相比較求出的“金融相關率”就難以說明投入與產出的關系,它只能說明經濟的貨幣化程度。
要考察貨幣是否供給過多或超量供給,需要考察的是M1與GDP相關度的變化狀況正不正常。
如表1所示,從1992年至2011年,M1和M2的比例大致保持在36%~45%的區間內,波動幅度大致為9個百分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是相對穩定的,其主要原因是GDP與M1的相關度較高,也就是說國民經濟的產出決定了需要多少M1作為支付手段。但值得注意的是,國民經濟產出需要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有下降的趨勢,而呈下降趨勢的重要原因是貨幣替代品如信用卡的廣泛發展。
在這二十年中,GDP與準貨幣的比例關系最高是1∶1.971992年,最低是1∶0.842011年。準貨幣中作為資產的貨幣可視同公眾儲蓄,也就是說,這二十年的開始幾年,公眾以銀行存款形式儲蓄較多,而之后幾年,公眾以銀行存款形式儲蓄較少。原因是之后幾年其他信用形式有了較快的發展。這表明,其他信用形式的發展,推動了金融領域的脫媒現象,同時表明各種信用憑證如各種有價證券可替代作為資產的貨幣。
按馬克思的貨幣流通原理和貨幣數量論的公式,貨幣供給的增長應等于經濟增長和物價上漲之和。在這二十年中,前十年M1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21.8%,而經濟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9.88%,物價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13.63%其中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5.41%,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8.22%,二者之和約等于M1同比的平均增長率。后十年中,M1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17.2%,而經濟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10.06%,物價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7.35%其中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同比的平均增長率為1.97%,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同比平均上漲5.39%,也約等于M1同比的平均增長率。
這樣的計算表證明,這二十年間我國M1的增長是與經濟增長和物價上漲相適應的,不存在超額供給問題。真正超額供給的是作為資產的貨幣即準貨幣。如果我們把準貨幣視為社會公眾的儲蓄,而且把這儲蓄轉化為投資,則這樣的超額供給實際上是以貨幣去動員可利用的資源,發展經濟。如果發展經濟所形成的資產有效,則超額供給貨幣所形成的負債是有償還能力的。當然,如果靠貨幣動員資源發展經濟所形成的資產無效,則這樣的負債就缺乏償還動力。要償還,只有靠后人承擔。
來源:中國金融 曾康霖 呂暉蓉 徐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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