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項俊波主席簽發了《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整體框架》(以下簡稱“《整體框架》”)。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償一代和償二代最大的區別就在于,經過轉變,可以區別出公司的好壞,同時,將促進保險行業的結構性調整。
2012年4月,保監會正式啟動了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的建設工作,計劃用3到5年的時間建設一套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國情的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整體框架》是償二代建設的頂層設計,是指導償二代建設的基礎性文件。《整體框架》明確了償二代的總體目標,確立了“三支柱”框架體系,制定了償二代建設的若干基本技術原則,既為償二代建設勾勒出了完整的藍圖,也為償二代各項技術標準的研制和測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整體框架》的發布是我國第二代償付能力制度體系建設取得的一項具有關鍵意義的重大階段性成果。
該負責人指出,整體框架由制度特征、監管要素和監管基礎三大部分構成。其中,制度特征包括統一監管、新興市場、風險導向兼顧價值三大特征;監管要素包括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市場約束機制三個支柱;監管基礎是指公司內部償付能力管理。這三大部分密切聯系、相互依恃,構成一個有機統一的完整體系。
對于市場上針對償一代向償二代過渡過程中可能造成保險公司資本約束的擔心,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副主任趙宇龍在14日下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指出,“我們經過評估,保險公司總體上可以實現平穩過渡”。
趙宇龍指出,保險監管的償一代和償二代的差異與銀行由巴Ⅱ向巴Ⅲ轉變不太一樣,銀行監管的轉變是在原有的理論體系和監管架構不變基礎上,總體體現在對資本數量要求的提高上。而償一向償二的轉移實際上是一種框架性的轉變,原來是一種規模基礎為導向的資本監管,也就是說,規模大的公司相應的資本要求就高。而償二代是一種風險為導向的資本監管。經過測算,部分公司如風險管理水平較差,資產組合都是高風險配置,資產負債不匹配,業務質量較差,承保風險較大的公司資本要求肯定會有所提高。相反的,對于資產組合非常好,風險管理水平也很高的公司來說,不管其規模大還是小,它經過測算的結果都會下降。
“因此,也很難斷定,整個行業的資本要求在償二代的轉換下一定會提高或者一定會下降,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它將促進保險行業的結構性調整。”趙宇龍指出,“償一代和償二代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償一代下,資本的要求是和規模相關的,它很難區別好的公司和壞的公司,舉個例子就是,在償一代的框架下,兩家保險公司的保費和資產規模是一樣的話,它們的資本要求是一樣的,但在償二代的框架下,兩家的資本要求肯定不會相同。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
那么,新的監管規定下,對具體的保險類別的公司會產生哪些影響呢?趙宇龍指出,總的來說,資產的組合對整個保險行業影響會很大。其次,產險的承保業務質量和險種情況對資本較為敏感。最后,資本負債匹配程度對壽險的資本要求影響很大。
下一步,保監會將根據《整體框架》全面推進償二代后續工作。今年將啟動償二代全部10余個具體技術標準的研制項目,加緊開展定量測試等技術攻堅工作,確保償二代建設能夠如期高質量完成,提高保險行業防范和化解風險的能力,促進保險業科學發展。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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