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助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舉足輕重,新型城鎮化須“謀好篇”、“布好局”、“找到錢”、“用好錢”,為金融支持提供基礎和條件。同時,金融部門也要協助地方政府防范和管理好金融風險,當好當地政府的金融顧問。
一是要制定金融支持發展戰略。城鎮化建設中的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公共服務、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等都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信貸資金的支持。與以往相比,更“高質量”的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抓住發展機遇和市場空間,更新觀念,創新思路,創新方法,確定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二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主要是網點超前布局到位,將營業機構和服務鏈條延伸到新型城鎮化區域,加大ATM、POS、EPOS、便民金融服務點等新型金融服務工具的布防,讓農民享受和城市人一樣金融服務。同時,重點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加大對新型城鎮化信貸投入。重點支持新一代農村電網改造、城鎮通訊、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業產業化的信貸扶持力度,支持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支持農民轉變為城市居民后的自主創業,在配合政府推動和完善教育、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方面,給予充分的金融支持,使得農業人口“市民化”以后,能夠享有均等的社會公共服務。
三是完善金融服務方式。農村金融供給的產品與制度必須創新,要在防范金融風險前提下,積極創新完善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功能,創新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產品,政府應進一步強化城鄉一體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優化中小城鎮金融生態環境,為金融機構介入支持提供必要條件和有利環境,要緊跟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發揮渠道、產品、科技、結算等優勢提供優質、高效、綜合性、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
四是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有關配套政策。政府要制定完善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法規以及財政補償、稅收優惠、中介服務等政策,為推動城鎮化建設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要加大健全完善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制度和政策,為金融支持營造寬松的政策條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要加大土地等資源流轉和政策配套的跟進,促進土地集約化、規模化、市場化運作,使固有的土地資源轉化為可以流動的資本,與金融資源有效對接,充分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良性互動發展。
來源:中國經濟網——《農村金融時報》 黃勝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