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逐步放開險資運用渠道的同時,保監會加緊出臺相關政策,控制險企投資風險。保監會17日發布消息稱,在已發布險企投資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等多類投資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的基礎之上,下一步將繼續研究規范其他投資資產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防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
根據各類投資產品風險的大小,保監會本月9日發布了5項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的問題解答,規定了4類資產的價值認可標準與披露方法。其中,適當提高了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明確了投資新政中新增的多類非保險金融機構發行金融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明確了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指期貨等新增權益類投資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重新規范了險企各類境外投資資產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
保監會稱,2012年下半年以來,一系列資金運用新政陸續出臺,拓寬了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為防范可能相伴生的風險,制定了上述規范。將繼續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守住風險底線,放開前端、還權于市場主體、提高市場活力,管住后端、有效防范風險、確保市場穩健運行。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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