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稅率化解養老金難題 中國是否適用?


    作者:傅蘇穎    時間:2013-04-15





      編者按: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黨組書記戴相龍在博鰲論壇上坦陳養老金確有缺口,一石激起千層浪。與此同時,中國社科院發布最新報告,建議提高增值稅和消費稅來化解養老金難題。這個建議總的原則“建立養老保險新的籌資方式”,就是尋找廣稅基,而構成稅源的就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然而,養老金缺口怎一個“延遲”了得?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汪德華最新撰寫的一篇文章指出,通過提高增值稅和消費稅率來化解養老金難題。文章指出,中國應當未雨綢繆,參考國際經驗,尋找廣稅基的養老保險籌資方式。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歐洲一些發達國家的確目前已經在討論提高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問題,但這些國家的社會保險長期以來都是通過直接稅籌資,間接稅也就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率相對較低,因此,這些國家通過適當的增加增值稅和消費稅來補充養老保險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我國的間接稅比重相對較高,因此,這一建議并不符合我國國情。

      我國養老金缺口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如何彌補養老金缺口,已經成為近段時期社會各界議論的熱點之一。文章指出,經過初步測算,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體系到2016年前后會出現當年資金缺口,其后不斷攀升,到2050年將占GDP的5.05%。考慮已有的資金積累和維持現有力度的財政補貼,到2050年累積的資金缺口將占當年GDP的51%。

      汪德華建議,在營改增全面實施之后,將增值稅標準稅率從17%增加到20%,同比提高增值稅其他稅率、消費稅稅率,并將這兩類稅收的20%建立國民養老計劃,用于給所有老年人發放國民養老金,地區城鄉可根據生活費用予以調整。與之同步,將現有的養老保險繳費率降低至13%-18%,設置多檔供企業、職工選擇;非正式就業人群自己繳費,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由此,新體系形成國民養老計劃加名義個人賬戶的雙層架構。同時針對“老人”、“中人”、“新人”分別設計合理的制度轉移接續方法,盡可能保證人群以及代際間公平,實現制度平穩過渡。

      業內人士認為,這兩個稅率的提高,等于是直接增加了人們現在的納稅負擔,這和現在國家大力提倡的結構性減稅相違背。我國實行營改增的目的是為了降低稅率。通過降低間接稅的比重,不斷改善我國稅收結構,減輕企業負擔,幫助我國經濟實現轉型升級。而上述文章的建議顯然與改革的初衷相違背。

      業內專家指出,隨著我國人均壽命的提高和老齡化增加帶來的養老金壓力,推遲退休年齡是選擇之一。但由于龐大的就業隊伍帶來的就業壓力,推遲退休政策只能是遠期目標選擇。當前,龐大的國有資產是解決社保資金不足的強大經濟后盾。國企包括金融企業上繳紅利充實到社保資金里是一個有效渠道。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傅蘇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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