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央行的連續兩次降息,讓很多“房貸族”可少還一些貸款,但需要“次年1月1日”也就是今年開始執行最新利率。因此,在不少房奴看來,從今年1月的月供應該是相應減少。
不過,市民梁先生1月份的月供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比去年多出了12元。眼看2月份又要還房貸了,到底2013年的房貸按哪個算?
利率降了月供卻多了12元
“貸款利率不是下調了嗎?可我上個月的房貸,還是按照去年的月供給扣除的。”2006年12月份,梁先生在省內一家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20萬元20年期。根據與銀行的合同約定,在還款期內如遇央行基準利率調整,將按照“次年1月1日調整”的原則執行新利率。
去年兩次降息,首套房5年以上貸款年利率,已經從降息前的7.05%下調至6.55%。梁先生本以為今年1月開始房貸會減少,但是,1月份房貸卻比去年12月還多了12元。
記者了解到,一般來說,沈城多家銀行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時,會約定幾種不同的調整方式。大多數客戶都會采用“次年調整”原則。而對于選擇“次年調整”的“房奴”來講,以去年6月8日降息前一筆20年期的50萬元貸款為例,按基準利率計算,月供將由此前的3891.52元,降低到3742.60元,每月少還款148.92元,一年少還1787.04元。
“分段計息”導致月供差異
銀行的工作人員解釋稱,對于按“次年1月1日調整”原則執行新利率的客戶來說,今年1月1日起將執行新利率,由于每個人的還款日不同,所以,對于多數客戶而言,1月份的月供將是“分段計息”。
比如,梁先生的房貸還款日是每月的18日,那么,1月份月供中的利息部分“分段”計算就是:12月18日—12月31日的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計算,而1月1日—1月17日的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新利率計算,總共是31天的利息。也就是說,與利率不發生變化的情況相比,1月份月供中的利息部分將是減少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月供由兩部分組成,除了上述利息部分外,還有本金部分。而平時的月供是按月利率(30天)直接計算,而并非按實際天數來計算的,這樣導致該客戶1月月供要比12月“多交”一天利息。
今年月供要以2月份為準
對于按“次年1月1日調整”原則執行新利率的客戶來說,1月份月供“分段計息”在各家銀行比較統一。多數銀行都提醒,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客戶,由于是分段計息,1月份月供并不能代表2013年全年的月供標準,而應以2月份所交月供為準。不同銀行在1月月供調整方式上呈現出來的差異,對于借款人還款總額來說影響并不大。
銀行人士提醒,在房貸利率調整上,各家銀行做法存在細節差異,對于借款人來說,貸款逾期不還或者少還,將會遭遇罰息。建議市民不要匆忙減少自己的還款預存金額,應向銀行咨詢清楚,在不確定的情況下盡量多存月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新聞延伸
網傳二套房貸款或將停止
沈城銀行仍可貸二套房貸
近日,一則“一線城市將停貸二套房”的傳言在網上不脛而走。那沈城房貸執行情況如何?2月17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昨日,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咨詢了沈城多家銀行。一家國有銀行個貸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執行的是二套房房貸首付60%,利率上浮10%;而另一家股份制銀行是二套房房貸首付不低于60%,利率1.1倍。其他銀行執行的情況相同,二套房房貸依然在做,利率、首付相應上調。
2011年初,國家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求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目前,沈城各大銀行二套房房貸仍可申請,但審批較嚴。而首套房則執行基準利率的政策。
來源:沈陽網-沈陽晚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