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呼之欲出


    時間:2013-02-04





      日前剛結束的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提出,2013年要抓緊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被指出將是央行今年三項改革重點內容之一。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甚至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

      中國對存款保險制度的探索

      存款保險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國。為了應對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經濟危機時的銀行倒閉潮,挽救瀕臨崩潰的銀行體系,美國政府設立了設立了聯邦儲蓄信貸保險公司,負責向儲蓄信貸協會提供存款保險。迄今已有100多個國家先后建立了各自的存款保險制度,是政府防范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

      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把存款保險分為隱性存款保險和顯性存款保險兩種,而我國實際上實行的是隱性存款保險制度。長期以來,銀行存款一直以來都是以國家信用、中央財政信用作為擔保,由中央銀行和地方政府承擔個人債務清償。

      其實,中國政府一直在探索建立現代意義上的存款保險制度。國務院在1993年便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2007年,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央行、財政部、銀監會、發改委聯合制定的《存款保險條例》的起草就已經基本完成,處在征求意見階段;2008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此后,由于全球金融危機,中國政府暫時擱置了這一工作。到近期,存款保險制度又被重新提上議程。

      央行在2012年工作會議就提出要擇機出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隨后在《2012年金融穩定報告》中表示,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據了解,有關部門已經擬定了一個很完整的關于如何推進存款保險制度的報告,具體的保險規模和銀行機構需要上繳的保險費率也已經明確。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提出在“十二五”期間建立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及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建立健全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存款保險立法進程,擇機出臺《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組織模式。規劃提出,在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迅速的新形勢下,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等金融風險防范體系至關重要。

      銀行要交的“學費”

      央行2006年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就表示,由于國內存款類金融機構在管理水平、資產規模和資本充足率等方面相差很大,為了防止出現逆向選擇和實現公平競爭,有必要實行強制性保險,“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等所有的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該參加存款保險計劃。”

      有相關人士提出擔心:“銀行參保存款保險,就要繳納一定的保費,短期內銀行多繳納的保險金或許會給其帶來一定財務壓力,同時一些小型金融機構也將面臨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

      業內人士也指出,由于存款保險制度有保險額度的限制,超出限額保險額度的存款會拿不回來,這會導致儲戶將存款分散到不同銀行,引起“存款轉移”。

      不過,對于中小銀行,雖然存款保險的保費費率相對會高許多,但由于其負債額較小,成本也不會太大。有了存款保險的信用擔保,中小銀行在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競爭中,也會獲得一定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一位銀行內部人士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涉及諸多內容,與此同時,怎樣建立與完善密切相關的法律保障體系,如何協調保險機構與央行、銀監會、財政部的關系等等,這些都需要認真考慮。

      針對此類疑慮,央行2012年就已經開始存款保險制度的區域測試,用來預測短期內可能發生的“存款轉移”規模,并測算對銀行自身流動性可能產生的影響,這為全面施行存款保險制度作了演習。

      利率市場化的前哨戰

      當前,中國經濟增長下行壓力仍然存在,現有制度對利率的管控導致實體經濟的發展得不到有效的資金支持。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可以為我國的實體經濟平穩發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而存款保險制度為金融自由化保駕護航,是利率市場化的重要前提條件,如果不在存款保險制度上突破,利率市場化很難推進。

      業內分析人士指出,利率市場化會影響銀行的盈利能力,并加大銀行,尤其是存款基礎較為薄弱的中小銀行的經營風險,經濟放緩這種風險將被快速放大,因此亟需同步或提前建設存款保險制度。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曾評價美國存款保險制度是“對銀行存款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是1933年以來美國貨幣領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目前,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受到諸多利益集團的阻礙,不過對于整個金融系統來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仍然是利大于弊的。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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