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改革已開始實施,針對市場關于是否存在“放生”“該退未退”情形的質疑,證監會1月2日集中做出回應。
證監會方面表示,為了新舊退市制度之間的平穩銜接,兩交易所立足投資者保護和“穩中求進”的原則,專門對存量和增量暫停上市公司予以區別對待,進行新老劃斷。滬深交易所對新規則發布前已暫停上市的18家公司,根據原規則作出恢復或終止上市的決定,這意味著證券交易所在審議這18家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時,暫不考慮新規則中的新增退市指標,例如凈資產為負。證監會將對交易所的工作進行嚴格監督,堅決防止所謂“放生”、“該退未退”等情形的出現。
此外,針對上市公司承諾兌現問題,證監會表示,近期正在集中對上市公司股東、關聯方及上市公司的承諾事項進行清理和專項檢查。依法對惡意不履行承諾及虛假披露等行為進行查處。
來源:京華時報 敖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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