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大多數納稅人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各級稅務機關應依法創新思維,創新手段,創新體制機制,為強化稅收管理開辟廣闊的空間。
近期中共中央多次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重要而敏感的稅務部門與社會各領域聯系緊密,與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納稅人利益密切相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責無旁貸。
稅務部門參與創新社會管理,重點就是要不斷改進和優化對納稅人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積極推進稅收征管改革與創新,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因市制宜,武漢國稅全方位創新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定調2012年要突出“穩中求進”,把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更好地結合起來;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提出要充分發揮稅收在促進發展、調整結構、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結合湖北省及武漢市當地情況,武漢國稅部門參與創新社會管理就是要不斷滿足納稅人和社會公眾對稅收工作的期待,推進稅收征管方式轉型變革——要發揮職能,聚財收稅,服務發展,支持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從武漢國稅的實際看,具體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繼續探索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深化試點,總結經驗,把握規律,完善措施,按照總局、省局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稅收征管方式創新。
強化征收管理業務、納稅服務業務。要著力在提高稅收征收率上下工夫,構建新型征管格局;在提升稅法遵從度上做文章,創立優質服務品牌。
完善工作體系。要建立與專業化管理改革要求相適應的稅源監控體系;與征收、管理、服務、稽查有效互動要求相適應的分工協作體系;與“減負提速增效”要求相適應的績效考核體系。
推進四大重點工程,即“信息管稅工程”、“法治興稅工程”、“人才強稅工程”、“清風廉稅工程”。
提升管理質量。以落實政策為途徑,提升服務經濟質量;以優化結構為目標,提升組織收入質量;以防控風險為核心,提升規范執法質量;以文化育人為動力,提升隊伍管理質量;以統籌協調為抓手,提升工作互動質量。
困擾不斷,征稅面臨多重挑戰
針對創新社會管理面臨的新要求,武漢國稅系統積極參與創新社會管理,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稅收執法面臨困擾。新《稅收征管法》出臺后,稅收執法力度明顯加強,但稅務機關執法的自由裁量權過大,給了部分執法人員權力尋租空間;隨著社會法制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越來越強,而部分稅務機關執法觀念陳舊,執法手段落后,影響了稅收行政執法的質量。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水平偏低,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程序不到位、執法行為不規范等問題;有的部門為保財政支出,對稅收任務層層加碼,有的以改善環境為由,對重點企業掛牌保護,甚至袒護等;另外,受分稅制財政體制引發的利益驅動,地方與地方之間、國稅與地稅之間爭搶稅源現象不斷,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
稅源管理風險加大,推進專業化信息化管理勢在必行。當下經濟主體數量增多、規模擴大,經營方式呈現多元化趨勢,而稅源管理方式和手段單一,滯后于管理對象的發展。稅務機關必須盡快更新理念,積極探索專業化、信息化管理的路子,進一步理順管理職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找準稅源監控的切入點,切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近年來,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納稅人滿意度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是,由于納稅人的涉稅需求層次不斷提高,納稅服務工作仍然存在許多不足:納稅人需求分析、響應機制尚未全面建立,納稅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夠強;辦稅服務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辦稅服務廳職責、功能、窗口設置還沒有完全統一,辦稅服務廳與稅政管理部門、管理局與稽查局之間存在職責不明的現象。
目前,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意識有一定程度提高,依法納稅自覺性不斷增強。但不可否認的是,整個社會的納稅遵從度,與法治社會的標準還相差甚遠,社會納稅不遵從現象還普遍存在。
讓法律護航公平稅負
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納稅人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基本需求,也是希望稅務機關能夠依法治稅,規范執法,公平稅負。
從征稅人角度看,應在規范稅收執法、優化納稅服務上做文章。要端正稅收執法理念。稅務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必須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以執法為民為宗旨的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的執法理念;要強化稅收執法監督。積極推行稅務公開制度,全力打造“陽光稅務”“責任稅務”,依托信息手段,對執法過程實現全程監控;加強對稅收執法環節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日常監督;嚴肅查處稅務人員涉稅案件。發揮外部監督作用,積極推動納稅人監督、社會監督、行政監督和輿論監督,自覺把稅收執法行為置于民眾監督之下。
雖然,隨著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的增強,納稅遵從度不斷提高,但客觀地講,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很大程度上是受稅收的強制性威懾而被動接受,稅收征管工作與納稅遵從度兩者之間依然有很多不和諧、不安定、不穩定因素,各級稅務機關每月要處理的逾期辦證、逾期申報、發票違章等等,都屬于納稅不遵從行為。為此,提高全面守法用法意識,提升全社會納稅遵從度,已成為當前稅收管理在創新社會管理中的一項主要內容。
護法意識是公民自覺捍衛稅收法律權威的法治心理和法治信念,從協稅人角度來看,應在履行護稅職責、實現綜合治稅上求突破。當前,要遵循“政府主導、稅務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司法保障和信息化支撐”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協稅護稅網絡建設;要制定規范的準入制度,不斷優化協稅護稅網絡人員結構;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科學的協稅護稅長效機制;要根據協稅護稅網絡建設的特點和工作要求,積極推進協稅護稅網絡化建設。總之,各級稅務機關應在積累協稅護稅經驗的基礎上,創新思維,創新手段,創新體制機制,為強化稅收管理開辟廣闊的空間。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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